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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和中国商业联合会支持、中国家用电器维修协会主办的“迎奥运•有形服务•创造无限价值——首届(2008)中国电子电器服务节”于2008年3月1日至3月15日举办。新浪网作为此次电子电器服务节独家门户网支持,将全程跟踪报道。
为普及消费者对权益保护法知识的了解,特此设计了“和您一起学消法”的有奖知识问答,欢迎参与。
问题答案将在3月15日前公布。
调查活动地址:http://tech.sina.com.cn/e/2008-03-04/13202056441.shtml
答案:
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消费者九项权利有:前9个!
人身、财产安全的权利
商品服务知悉权
自主选择权
公平交易权
损害赔偿权
结社权
知识了解权
受尊重权
监督权
2-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经营者应履行的十项义务有:前10个
守法义务
接受监督义务
保证消费者安全义务
真实信息告知义务
真实标志义务
出具单据义务
质量保证义务
售后服务义务
禁止经营者以告示免责
禁止侵犯消费者人身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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