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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树立学院良好形象,建设高品味的校园文化,激发广大师生员工团结奋进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凝聚力和归属感,提升学院的办学特色和办学理念,促进和谐校园建设,经学院研究决定,现面向广大师生员工开展校旗、校训、校徽的有奖征集活动。竭诚欢迎广大师生员工贡献睿智,彰显才华,积极参与。
一、 组织构架:
主办单位:广西工学院鹿山学院
承办单位:广西工学院鹿山学院宣传组织部
协办单位:共青团广西工学院鹿山学院委员会
广西工学院鹿山学院艺术与设计系
二、 征稿内容:
校徽、校训、校旗
三、 活动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及教职员工
四、 征集要求:
(一)总要求(校旗、校训、校徽方案均要符合以下要求):
1.符合学校办学特色、文化传承和历史发展,要有一定文化内涵,格调高雅,主题积极向上,能够给师生们带来审美体验。
2.展现我院在柳州市政府和广西工学院支持下由创办到建设高速发展的时代背景和发展前景;
3.须体现我院立足市场需求,注重教学品质的人才培养特色,以及管理理念和团队精神。
(二)校旗征集具体要求:
1.校旗图案要舒展大方,简洁明朗,图案结构清晰、色彩和谐,具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和整体美感。
2.校旗图案的象征意义要体现我院全体师生员工锐意进取、勇于创新的时代精神;
3.设计图稿尺寸限用A4纸,成稿效果图用电脑制作或手绘均可;设计图须附有设计创意的文字说明。
(三)校训征集具体要求
1.校训要求能融入传统文化或现代思想,融合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体现学院特色理念,蕴含我院师生的道德理想、学术人格和历史责任,能代表我院倡导的办学精神;
2.校训要求文字高度凝练、琅琅上口、寓意深远,对全校师生有教育意义和激励作用;
3.校训内容要对文字、字体、书写者、出处及寓意另作说明;
4.字数限定在8个字以内。
(四)校徽征集具体要求
1.校徽是校训精神的形象表达形式和载体,校徽设计要求构思新颖,形象突出、艺术感染力强,便于制作,有较强的时代感,形式美感和视觉传播效果,能体现学院教育特色,并能够反映学院的办学特色和办学理念;
2.校徽设计要求适宜作为学院对外宣传及进行校园活动和社会活动的形象标识。作品要求绘出彩色样图,图案要庄重典雅、美观大方,要说明设计意图、内涵及制作尺寸。
3.设计规范严谨,能够适用于环境识别、办公用品、广告宣传、学生校服、公关形象等应用场合。
五、 投稿方式与地点:
1.投稿形式不限,可个人投稿,也可以集体投稿;学院各职能部门、教学系(部)、学生班级也可以在本部门和本班内开展相关主题活动,经过初选后以部门或班级名义投稿;
2.如需了解学院的相关情况,请登录广西工学院鹿山学院网站;
3.“校旗、校训、校徽”投稿可投其中一项,也可以三项均投,所有稿件投稿需填写《广西工学院鹿山学院校旗、校训、校徽征集活动应征人信息登记表》;
4.稿件附《应征人信息登记表》统一使用A4(297×210mm)尺寸打印文件投稿,且需在稿件背面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5.所有稿件需以附件形式将.jpg格式电子文件在标注姓名和联系方式后发送E-mail至:ls_yuanbao@126.com,该文件大小必须在300kb-5M以内;
6.投稿地点:
1.学生投稿:学生所在系部
2.教职工投稿:宣传组织部办公室 电话:3517987
六、 收稿时间:
2010年5月30日,逾期恕不受理;
七、奖项设置与奖励(校旗、校训、校徽分类评比,各设以下奖项):
一等奖,1名,奖金1500元,颁发荣誉证书、纪念册;
二等奖,2名,奖金 500元,颁发荣誉证书;
三等奖,3名,奖金 100元,颁发荣誉证书;
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
八、其他说明:
1.学院将组织专业人员对稿件进行评比,并举办获奖作品展示。
2.参赛作品必须为未公开发表的作品,如涉及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由作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活动评委会对此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并索回相关奖项。
3.对最终选用的作品予以正式公布。学院向作者颁发证书及奖金作为权利转让金,著作权归广西工学院鹿山学院所有,有权自主使用、修改该作品。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本次活动获奖作品的设计方案进行转让、出版等,否则,我院有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4.如遇雷同作品以收到电子邮件的先后顺序为准,奖励先投稿者。
5.所有稿件不予退还,请参赛者自留底稿。
6.活动评委会对本次征稿保留最终解释权。
附:《广西工学院鹿山学院校旗、校训、校徽征集活动应征人信息登记表》
广西工学院鹿山学院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五日
http://www.lzls.gxut.edu.cn/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1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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