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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普法标识设计征集活动

本文发布于2011-02-18 21:20:14,浏览1496次,好评(0个)投一票

2011年是"六五"普法启动之年。"六五"普法的主要目标是: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广泛传播,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稳步推进,全社会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氛围进一步形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开展,全社会树立崇高的法律信仰;依法治理扎实推进,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怀柔区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将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多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地推进,在推进全区民主法制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打造京郊经济强区发挥了基础性保障作用。

为进一步做好怀柔区"六五"普法工作、打造普法品牌,提升知名度、增强社会认知度、参与度,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怀柔区"六五"普法标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办单位:
北京市怀柔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征集要求:
1、应征作品须为原创性,采用平面图案设计形式;
2、体现特色。充分展示怀柔区风土人情,反映怀柔区浓厚的文化底蕴;
3、突出主题。突出法制宣传教育在全区民主法制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基础性保障作用;
4、普法标识的设计要体现"寓意性、特色性、艺术性"的特点,创意新颖,简洁大方、色彩协调、具有较强的可分辨性视觉冲击力,便在各领域、各方面使用时易于识别,便于制作。

三、方案征集方式和有关说明:
1、设计方案。投稿者须同时提供:(1)电脑制作效果图一份(A4纸打印)及创意设计说明一份;(2)纸质版资料请寄或送至怀柔区司法局407室,电子版请发至邮箱69621447@sohu.com。(3)交稿时请注明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等相关材料;
2、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误寄、或其他非征集方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征集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3、所有来搞均为本人原创作品,凡涉及抄袭等侵权行为,均由应征者承担一切后果。
4、方案设计的所有支出均由设计者自理。怀柔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所有应征作品拥有修改或部分采用的权利(若不同意,请予事先说明);
5、所有来搞概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6、凡入选方案,其所有权归怀柔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
7、本次活动由怀柔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评选程序:
1、征集截止时间:2011年3月4日;
2、评审时间:2011年3月5日--2011年3月15日。怀柔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相关专家和有关领导对入围作品进行评审,结合专家和有关领导意见,评出最终获奖作品。

五、奖励办法:
1、对入围作品,采纳作为怀柔区"六五"普法标识的作品,一等奖给予人民币3000元奖励;
2、对入围作品,二等奖二名各给予人民币500元奖励;
3、对入围作品,三等奖三名各给予人民币300元奖励;
4、对入围作品,参与奖四名各给予人民币200元奖励。

六、联系方式:
1、电子版作品请发至:69621447@sohu.com
2、纸质版作品请寄至:北京市怀柔区迎宾中路22号
怀柔区司法局  法宣科(收)
邮编:101400
3、联系电话:69601880 
联系人:董志会  宋征  王倩  张洪侠

怀柔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一年一月五日

http://www.bjhr.gov.cn/zwgk/viewzwgk.asp?id=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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