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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省级风景名胜区”徽志设计方案征集公告
为了更好地保护风景名胜资源,弘扬民族传统和地方特色,展示河北省风景名胜区的形象,进一步规范我省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河北省省级风景名胜区”徽志设计方案。现将有关活动细则公告如下:
一、设计要求
“河北省省级风景名胜区”徽志设计方案要突出我省风景名胜区特点和悠久的历史文化内涵,要富有地域特色。方案要富有创意,构图简洁明快,庄重美观,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可识别性,需附有创意说明及制作建议。
该徽志将作为我省省级风景名胜区标志物,设置于省内风景名胜区的突出位置。因此,徽志设计应在构思平面设计的同时,尽量考虑具备三维立体制作条件,徽志图案具有较强的视觉效果与形象展示功能。
二、征集范围
设计方案面向全社会征集。欢迎关心我省风景名胜区工作,拥有艺术设计创作基础的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
三、评选及奖励方法
(一)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相关人员对来稿进行初审,评选出入围作品10幅。
(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邀请专家、学者组成评审组进行评审,研究确定中标方案。
(三)在入围作品评出中标方案1至2件,奖励人民币2000元;其它入围作品每件奖励人民币500元。所有入围作品均将获得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获奖纪念证书和精美纪念品一份。
四、作品投寄
(一)所有应征作品提交方式均应包括文本和电子版两种。文本应为A4(210×297mm)规格(建议为打印彩色稿)5份,其中徽志图案设计可按A4规格或A3(420x594mm)规格,免装裱,并附创意简要文字说明。
(二)文本稿件请挂号邮寄: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路501号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5210房间
河北省风景园林管理办公室
邮编:050051
(三)电子版方案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到:hbfjyl@126.com。
(四)来稿请写清作者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E-mail,以便联系。
(五)因人力有限,来稿一律不退,敬请谅解并请自留底稿。
五、征集时间
征集活动自2011年5月16日开始起,截稿日期为2011年7月31日(以当地邮戳和电子邮件发件时间为准)。截稿后1个月内,我们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入围作品者。
六、关于版权及使用权的约定
1、来稿者必须保证其作品是本人(集体)独创,不得侵犯他人版权。
2、本厅对中标徽志图案作品有修改权;获奖徽志图案作品一经采用,版权归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有。
3、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联系人:李静祎、田 涛
电话(传真):0311-87805323
邮箱:hbfjyl@126.com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http://www.hebjs.gov.cn/zfxx/tzgs/201105/t20110504_13030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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