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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繁荣医院文化,营造良好氛围,提升医院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增强医院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有利于促进医院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面向社会征集院徽、院歌、院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医院院徽、院歌、院训
(一)、医院院徽设计要求:
1、能反映出我院的地域特色、文化特色及蓬勃发展的朝气,有较强视觉感染力。
2、新颖、简洁明快、寓意深刻、美观、大方。
3、个性突出,简洁流畅、便于识别和记忆。
4、院徽既适用于本院医疗机构,也适用于与本院有关的标牌、印刷品、服装、车辆等载体使用。
5、参选作品应为未发表和未使用过的新创作作品。
6、设计稿须有设计和创意的文字说明。
7、设计稿可以是彩色手绘稿,也可以是电脑彩色打印(A4)稿。
(二)、院歌歌词要求:
1、歌词要体现医院地域特色、发展的历史、文化底蕴、蓬勃发展的朝气、追求卓越的精神风貌。重点突出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病人第一、质量第一、服务第一、安全第一的服务宗旨。
2、体现医院干部、职工团结一心,救死扶伤,无私奉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3、可以填词、谱曲或只填词。词句要求优美、流畅、琅琅上口,富有感染力。
(三)、院歌作曲征集要求:
1、富有时代感、节奏感,反映行业特点,体现医院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
2、旋律优美、流畅、富有感染力,能起到鼓舞斗志、催人奋进、凝聚人心的作用。
3、易于独唱、合唱,曲调应活泼欢畅、高亢激昂,充满活力,给人以鼓舞和力量。热情、豪迈、真诚、欢快。中速为宜。
4、作曲时允许对词作合适的修改。
5、词、曲请打印在A4纸上。
6、投稿时欢迎附带录音光碟。
(四)、院训:
要求:院训必须览括医院的精神和作风,体现医院的理念和追求,训词简洁、寓意明晰,具有医院鲜明的个性特征。
二、其它要求:
1、院徽、院歌、院训不得涉及非法宗教宣传,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
1、应征作品设计必须由应征者创作,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如有上述情况或有嫌疑者,则取消资格,由此引发任何纠纷由作者单位或个人自行负责,与我院无关。
2、凡被采用的作品,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和投稿人的承诺,其著作权(所有权、使用权、修改权、组合权、传播权等)均属于我院,来稿恕不退还。
3、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属乐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三、评选方式和奖励办法:
1、评审:医院将组织评委进行评审,最终确定被采用的作品。
2、奖励:
院 徽:一等奖:一名,奖金2000元
二等奖:二名,奖金500元。
三等奖:三名,奖金300元。
院歌(词):一等奖:一名,奖金3000元。
二等奖:二名,奖金1000元。
三等奖:三名,奖金500元。
谱 曲:一等奖:一名,奖金3000元。
二等奖:二名,奖金1000元。
三等奖:三名,奖金500元。
院 训:一等奖:一名,奖金500元
二等奖:二名,奖金300元。
四、投稿注意事项:
1、作品征集时间:2011年6月1日——2011年7月30日。
2、来稿请寄:乐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党委办公室。(参与者可以邮寄征集稿件,邮寄请在信封上注明征集稿件字样)
邮编:614000
联系人:张毅
咨询电话:0833-2131461
电子邮箱:zhangyi2977@126.com
医院网址:www.63szqrmyy.com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http://www.63szqrmyy.com/html/news_detail.asp?id=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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