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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旅游局征集包头旅游宣传口号、形象标识

本文发布于2011-08-28 00:28:41,浏览1905次,好评(0个)投一票

包头市旅游局关于有奖征集包头旅游宣传口号和旅游形象标识的公告

为提升包头旅游形象,强化包头旅游对外宣传,包头市人民政府拟面向社会有奖征集包头旅游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具体事宜如下:

一、口号征集要求

1、主题鲜明,准确涵盖包头经济社会发展特点,突出旅游资源特色;

2、创意新颖、文字精练,易懂易记,有较强的震撼力和感召力;

3、宣传口号统一用二号黑体字打印在A4纸上,并对宣传语的创意作简要说明。

二、标识征集要求

1、标识要能充分体现包头旅游的基本内涵、典型特征和文化精髓;构思精巧,耐人品味;要具有良好的识别性和较强的视觉冲击力,便于记忆和识别;

2、标识制作成彩色图像,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

3、格式为JPG或BMP(三色或四色),图像不低于600×800像素,分辨率为250dpi;

4、标识图像以附件形式发送到邮箱或QQ上。

三、应征稿件要求

1、提交作品时注明投稿者详细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联系方式、邮编;

2、所有稿件均不进行退稿,投稿者请自留稿件;

3、每位投稿者可以提交多份稿件;

4、所投稿件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不得侵犯第三方著作权,如有此类纠纷,取消评选资格,责任由投稿者自负。

四、评选步骤

1、征稿时间:即日起至9月15日;

2、参评作品将在包头旅游信息网、包头旅游官方资讯微博及各相关媒体予以公布,向社会征求意见;

3、由专家组在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稿件中分别评选出一件作品,确定为包头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

4、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一经采用,由包头市政府分别奖励作者2万元人民币,并颁发证书;

5、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的版权归包头市政府所有,并进行产权保护注册。

五、联系方式

1、稿件寄送:内蒙古包头钢铁大街29号市政府西附楼包头市旅游局旅游促进科(注明“征稿”字样);

2、邮编:014025;

3、电话(传真):0472—5148459;

4、QQ:752963476;

5、email:75293476@qq.com;

6、联系人:刘荃颖。

 
地址:http://www.btta.gov.cn/Html/tzgg/2011-8/25/118251714436215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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