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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綦江旅游新形象,提高綦江旅游知名度与美誉度,以更直观、形象的方式向国内外游客展示綦江旅游的独特魅力,綦江区旅游局决定面向社会开展綦江旅游形象标识及旅游口号征集活动。
一、主办单位
綦江区旅游局
二、征集作品内容
1.綦江旅游形象标识:充分体现綦江旅游的整体形象特征,易于传播,具有识别性、独特性、创意性和艺术性,视觉形象鲜明,构图简洁明快,便于识别和记忆。
2.綦江旅游口号:精炼、易记,朗朗上口,字数在12字以内,能准确反映綦江旅游形象,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吸引力、感召力和宣传效果,能充分体现綦江旅游特色文化精髓,要适用于旅游广告宣传需要。
三、征集方式及要求
1.应征标识作品必须递交电子文档和纸质件各一份,纸质件请用A4纸彩色打印。
2.投稿者须附应征作品的文字说明。
3.投稿作品为新创作、未发表的原创作品,严禁剽窃他人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4.所有参加活动的稿件,创作人自留底稿。所有稿件主办方留作参考,概不退还,征集到的标识及口号所有权、使用权属征集单位;主办方对作品享有编辑修改、用于广告宣传及出版发行的权利,主办方不承担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责任。
5.邮件、稿件须注明应征者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邮寄稿件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
6.所有应征作品请按征集内容及要求提供,资料提供不齐全者将不列入评选范围。
7.应征作品纸质件注明“应征作品”邮寄至綦江区旅游局,地址:綦江区文龙街道虹桥路245号旅游局,联系人:李佳曦,邮编:401420,电话:023-48652189、48651011,电子邮箱:qjlvyouju@163.com,綦江旅游局网站http://www.qjly.com.cn
四、征集程序
1.2012年2月25日至2012年5月31日,为标识征集期,征集活动通过评审将于2012年6月公布征集结果并颁奖。
2.评选结果及相关领奖事宜将刊登在綦江报、綦江新闻网和綦江旅游局网站等有关媒体和网站上。
五、奖励办法
綦江旅游形象标识和綦江旅游口号,分别设采用奖1名,奖金各5000元。
2012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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