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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交警支队官方微博LOGO标识征集活动

本文发布于2012-03-27 12:08:01,浏览1880次,好评(0个)投一票

为了更好的宣传湘潭交警支队,使更多的市民了解支持公安交管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湘潭交警支队官方微博logo设计方案。现将有关征集事项说明如下:

一、征集时间、对象

从3月24日起至4月20日至,面向全社会征集,欢迎所有关心、关注和支持湘潭交警支队微博建设的个人和组织,积极参加征集活动。

二、应征作品要求

1、微博中文名称:湘潭交警支队官方微博网址:http://weibo.com/xtpolice

2、湘潭交警支队官方微博(简称湘潭公安交警)LOGO标识要构思新颖,造型优美,色彩明快,富有时代感和立体感,体现微博传播特点。具有湘潭公安交警鲜明的象征意义和艺术特色,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

3、所有应征作品提交方式均应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文本应为A4规格(要求打印彩色稿)1份,主体标志设计应大于120mm×120mm,免装裱,并附创意构思的简要文字说明。

4、LOGO标识易于制作,既适合于单色印刷,也适合于彩色印刷。

5、作品可以单幅,也可以不同色彩的多幅图稿组成。

三、应征者注意事项

(1)应征作品是应征者独立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应征者没有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该作品,亦没有许可任何人(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或者使用该作品。

(2)应征作品不得与任何公开发表的作品相同或者类似,不得侵犯他人合法的知识产权。

(3)应征者对其提交的应征作品真实性负责。

(4)应征作品一经送达,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征集规则。

(5)所有应征作品均不负责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四、应征作品权属

(1)应征者提交应征作品,视为应征者接受主办者的委托创作作品,其著作权归主办者独家所有。

(2)主办者有权以任何形式永久使用应征作品,未经主办者同意,包括应征者在内的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应征作品。

(3)主办者有权对应征作品作任何形式的修改而无须征得应征者的同意。

(4)主办者除根据本征集方案的有关规定向获奖者支付奖金外,将不再向应征者支付任何报酬和费用。

五、作品投寄:

1、来稿请写明作者真实姓名(或者设计单位名称)、工作单位、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E-mail。

2、文本稿件请邮寄:湘潭市河东大道28号湘潭交警支队安宣科(邮编:411103),联系人:袁鉷苓,联系电话:55298278,请在信封上注明“应征微博logo”字样,电子版方案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到:1458670294@qq.com

六、应征作品奖励

中标奖一名:2000元+荣誉证书;

入围奖三名:500元+荣誉证书;

七、湘潭交警支队微博LOGO征集办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湘潭交警支队微博LOGO征集征集办

2012年3月22日

 
地址:http://gov.rednet.cn/c/2012/03/23/255883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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