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目前没有时间可以管理点评,所以于2009年12月19日暂停点评功能!
为更好地展示彭州广播电视台的崭新风貌,优化彭州电视的品牌形象,增进电视与大众的沟通交流,彭州市广播电视台现面向社会公开
征集台标,欢迎各界有识之士踊跃参与。具体事宜如下:
一、设计要求:
1、充分体现彭州的独特地域特色和历史文化内涵,体现时代特征,突出电视行业特点,符合电视视觉效果。
2、台标要求构图简洁、色彩明快、个性鲜明、构思巧妙,寓意深刻,富于艺术想象力,富于时代气息,便于记忆和识别。
3、台标必须适用于电视屏幕、采访设备、场地、印刷品、徽章以及电视衍生品的标识。
4、不违背宪法、著作权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是原创作品,杜绝抄袭、雷同,严禁侵犯知识产权,避免商标异义。
5、与其他电视台的台标有明显区别。
二、投稿要求:
1、设计台标可以是手工稿、电脑制作稿或JPG电子图片等各种类型;台标图案必须填色,无需装裱。
2、稿件要简洁大方、整洁清晰、色彩鲜明。
3、设计图案规格统一为10cm×10cm , 以A4纸绘制或打印,请填充颜色,并注明标准色。
4、来稿应另附500字以内的设计理念及创意说明。注明作者姓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以A4纸统一打印规格。
5、台标图案一经采用,将正式书面通知,并签署《彭州市广播电视台台标设计征集活动著作权转让承诺书》,其涉及的所有权、修改、
使用、署名、复制、发行、展览、放映、网络转播、改编权等所有著作权均归彭州市电视台,由彭州市广播电视台按有关法规申报知
识产权。创作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发表、使用。
6、应征参评作品文案一律不退,未中标方案作者可自行处理。
7、征稿时间:即日起至2008年4月20日。
8、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彭州市广播电视台。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投稿者承担一切后果。
三、作品投递:
1、应征作者需下载并认真填写《彭州市广播电视台台标设计征集活动报名表》,连同应征作品一同寄往:
地址:四川省彭州市金彭西路304#彭州市广播电视台总编室收
邮编:611930 联系人:翟先生 李女士
联系电话:028-86330058
2、来信请在信封左上角注明“台标征集稿件”字样。
四、评选奖励办法:
1、彭州市广播电视台将组成专家评审组对应征作品进行初步评审,从中选出入围作品,并适时通过网站及多种媒体向社会公布,公开接
受市民及网民评选。最终,在综合专家评审组意见和投票结果的基础上,确定中选作品,并择时向社会公布。
2、最终被采用的台标设计者将获得奖金人民币10000元,其它入围作品设计者可获得一定数额人民币的奖励 (或价值相当的奖品)。自
行承担应缴纳的税款。
彭州市广播电视台
2008年1月22日
彭州市广播电视台主办 彭州市广播电视台多媒体工作室承办
地址:四川省彭州市金彭西路304号广电中心 Tel:028-8633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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