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征集“红飘带”主题徽标等系列标识活动的通知 2006年岁末,由拾金不昧好“的哥“莫立斌师傅引发的、代表岛城出租车优秀群体的“红飘带在飞扬”主题活动,在我市掀起了一场传承美德、传递爱心的热潮,飞扬的红飘带成为岛城文明、和谐和自豪的代名词。全市各界群众和各行各业积极参与“弘扬‘红飘带’精神 为美丽岛城添光彩”活动。为进一步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深入挖掘和提炼“红飘带精神”,巩固“红飘带”成果,将“红飘带”打造成青岛市的又一张城市新名片,引领全市人民共同致力于提升城市文明,建设和谐青岛,迎办2008奥帆赛,市文明办、市交通委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红飘带”主题徽标等系列标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1、“红飘带”主题徽标(图形)
2、“红飘带精神”表述(文字)
3、“红飘带”宣传语(文字)
4、“红飘带”主题歌曲
二、征集主题
心系红飘带 文明你我他
三、征集要求
1、“红飘带”徽标要求主题鲜明、特色突出、内涵丰富、寓意深远,具有概括力和时代感,充分体现城市精神和文明城市特色,反映全市人民“团结互助、爱心奉献、诚实守信、文明和谐”的精神面貌。
2、图形要求简洁、美观,线条清晰、明快,色彩具有视觉冲击力。
3、“红飘带精神”表述和“红飘带”宣传语要求语言凝练、通俗易懂、寓意深刻。
4、“红飘带”主题歌曲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曲调优美、易于传唱。
四、参赛要求
1、主题徽标要求:设计者需提交主题徽标设计方案的彩色效果图二份(平面及三维立体效果图各一份),注明标准比例及标准色;载有相关设计资料的光盘一份;设计方案的详细文字说明及设计思路一份。提交方案上不能出现任何与设计者身份相关的说明文字或符号。
2、如设计者提供的设计方案超过一款,则每款方案所提供的内容要求同上。
3、“红飘带”精神、宣传语、“红飘带”主题歌曲提供文字资料即可。
4、设计者需提供个人简历、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设计者应当保留完整的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
五、评比和表彰
1、市文明办、市交通委邀请有关专家对参选方案进行评选,从中各选出10个入围方案,入围方案在有关媒体发布,请广大市民投票,在此基础上从入围方案中确定一个首选方案。
2、列为首选方案的设计者有义务根据专家评审的意见,修改完善并按要求提供完整、详细的设计方案。
3、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活动设如下奖项:每类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其中一等奖奖金2000元,二等奖奖金1000元,三等奖奖金为500元。另设鼓励奖若干名(仍按单项计奖)。“红飘带”主题徽标系列标识设计方案一旦采用,将用于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进行公益宣传。
六、交稿时间和方式
本次活动截止时间为2007年3月15日。
参与者请在3月15日前将完整的设计方案或作品邮寄或直接送达青岛市香港东路139号青岛市交通委202房间,邮编:266071(邮寄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也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qingdaoxjch@126.com,为便于联系,请在邮件中写明本人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32—88018901,联系人:苏立东。
附:征集活动特别声明
青岛市文明办 青岛市交通委
2007年1月30日
附件:
征集活动特别声明
1、设计方案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其他合法的法律权利。若设计方案或其使用的素材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利,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由该方案的设计者承担。
2、权利归属:本次活动中入围的设计方案,视为委托创作之作品。其著作权(署名权除外)、商标权、专利权等相关法律权利皆归青岛市交通委所有。设计者领取的奖金仅为委托设计费,市交通委和有关部门单位在社会公益事业方面使用该委托作品时无须为署名权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3、设计者在参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自理。入围奖金及中标奖金所涉个人所得税由市交通委代扣代缴。
4、设计者对其递交的设计方案自备底稿。所有参选方案不再另行退稿。
5、其他未尽事宜,可进一步协商解决。
6、本次活动解释权归市交通委。
http://www.qdjt.gov.cn/news/shownews.asp?newsid=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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