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展示区]
为了更好地展示咸宁电视台的时代风貌和行业特色,咸宁电视台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台标(Logo)。具体活动如下:
一、设计要求
咸宁电视台台标的形式为平面彩色。投稿作品数量不限。所设计图案要求具有广播电视的行业特点和咸宁地方特色;图案简洁、明快、易识、含义明确,便于记忆且印象深刻,具有现代感;适用作电视屏幕标识、采访设备(直播车)和用品标识、场地标识、印刷品标识、徽章以及衍生品等;与其他电视台的台标有明显区别。
二、投稿要求
应征者(无论个人或单位)须填写完整的《咸宁电视台台标设计征集表》,并签署《咸宁电视台台标征集活动著作权转让承诺书》,相关表格和文书可直接在咸宁电视台网站(www.hbxntv.com)下载;每件应征作品须打印在A4规格(210*297mm)的纸上。
网上应征者,每件应征作品件须附在《咸宁电视台台标设计征集表》后,存为Word或WPS文档,通过咸宁电视台网站提供FTP空间上传至“应征作品”文件夹中。每件应征作品件须注明标准色,同时提供台标坐标图和500字以内的台标设计文字说明。
三、作品投递
地 址:湖北省咸宁市温泉路38号咸宁电视台总编室。
邮 编:437100
联系电话:0715-8250207
请在投稿信封正面注明“台标应征作品”。
投稿截止日期:2007年6月30日
四、奖项设置
本次台标征集活动将评出中选作品1件,奖金为人民币5000元,其他入围选手可获得奖金1000元人民币.
五、评审办法
咸宁电视台将组成专家评审组对作品进行评审。专家评审组在对所有参评的有效作品进行初评后,从中选出 4 件入围作品在咸宁电视台网站上公开接受市民评选。在综合专家评审组的意见和市民投票结果的基础上,确定中选作品,并择时向社会公布。
六、说 明
1、 台标一经采用,其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咸宁电视台,设计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
2、 应征参评作品文案一律不退,未中标方案作者可自行处理。
3、 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咸宁电视台。
4、 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投稿者承担一切后果。
咸宁电视台台标设计征集表下载[点这里]
著作权转让承诺书下载[点这里]
站点FTP地址:ftp://up@219.139.108.98:36
http://www.hbxntv.com/html/200703/n1936.html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