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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和北京人民广播电台联合主办、北京音乐广播承办的“做文明有礼的北京人”主题歌曲征集评选活动从即日起开始,向全社会征集“做文明有礼的北京人”主题歌曲。
一、本次活动的应征人与参加者
所有自愿遵守本征集评选办法(“本办法”)、热爱北京、关心支持北京发展建设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作为本次活动的应征人,参加本次活动。应征人中所有参与递交参选作品(定义见下文)和素材(定义见下文)的每一位词、曲创作者、表演者及其它参与创作人员,均为本次活动的参加者。
根据歌曲征集办公室的具体要求,(a)所有作为自然人的参加者应能够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或其它具有同等效力的官方证明文件,(b)所有作为法人或其它组织的参加者应能够提交注册文件或其它具有同等效力的官方证明文件,以充分、准确地证明其身份。歌曲征集办公室有权核实上述文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及准确性。
二、参选作品的有关要求
1.参选作品的创作要求
(a)按照本办法递交的每一首歌曲(“参选作品”)以及每一首参选作品当中包含的所有元素,均应当是:(i)参加者的原创作品,(ii)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iii)此前未曾以任何方式公开演出(包括现场演出或通过任何媒体的演出),(iv)不属于公开作品。
(b)只有对参选作品及参选作品当中包含的所有元素的创作有实质性贡献的个人或实体方有资格成为参加者;
(c)充分体现爱首都、讲文明、树新风——我参与、我奉献、我快乐的精神,体现为把北京建设成为世界城市做贡献,做文明有礼的北京人的理念;
(d)参选作品应当表现中国、北京独特的文化底蕴与人文精神,具有时代特征和高水平的艺术表现力,具有为社会大众接受和传唱的基础;
(e)歌曲的语言、风格、形式不限,但应旋律优美、歌词含义丰富。
2.参选作品创作的注意事项
(a)参选作品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其他任何国家的国歌相同或者近似;
(b)参选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任何其他相关国家(地区)法律法规的内容;
(c)参选作品以及与其相关的所有内容均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专有权利或其他权利;
(d)参选作品不得:(i)含有任何直接或间接涉及民族歧视、宗教歧视,(ii)有损于国家间睦邻友好关系,以及(iii)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
三、参选作品的提交方式
歌曲作品征集的参加者应同时将
(a)参选作品的录音母带(“母带”)一份(可以选择卡式磁带、CD、CD-R、MD或DAT形式);
(b)参选作品的歌谱一份,(歌谱是指曲谱与歌词的组合,其中,曲谱应以简谱或者五线谱形式提供;歌词应填写在相应音符的下方)。
(c)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填写、签署的《参选表格》原件;(本文最后附有所需下载表格及文件)
(d)按照本办法的要求签署的《参选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函》原件。
提交至:中国北京建外大街14号北京人民广播电台音乐广播
“做文明有礼的北京人”主题歌曲征集评选办公室邮编:100022
四、作品征集期间《参选表格》、《著作权协议》等文件及有关信息的查询
作品征集期间《参选表格》、《著作权协议》等文件及相关的信息,请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查询:
电话:010-85011405(周一至周五9:30~11:30/14:30~17:00)
传真:010-65155574(周一至周五9:30~11:30/14:30~17:00)
网页:http://fm974.rbc.cn点击进入活动专题
五、参选作品的评选
歌曲征集办公室将从参选作品当中评选出一定数量的作品作为“做文明有礼的北京人”主题歌的候选者。此次征集评选活动将由著名专家组成歌词评选委员会,分初评、复评和终评阶段选出25首参选作品作为推荐作品,刊登于媒体供作曲家选择进行加工创作。本次活动共设歌词奖10个,奖金各1万元,入围作品奖2个,奖金各2万元,主题歌奖1个,奖金5万元。被选定用于某个入选范围的每件入围作品(“获奖作品”)将在相关活动中获得演唱和推广。
上述奖金金额指税前金额,参加者应自行按照相关国家(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相关地区的法律规定纳税。
六、关于本次活动的征集评选文件
1.本次活动征集评选办法与指导规则的构成
《“做文明有礼的北京人”主题歌曲征集评选活动征集及评选办法》、《“做文明有礼的北京人”主题歌曲征集评选活动参选表格》及《“做文明有礼的北京人”主题歌曲征集评选活动参选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函》应当作统一解释,共同组成本次活动的征集评选文件,并适用于所有参加者及所有递交至歌曲征集办公室的参选作品和资料(包括母带)。
参加者可以下文链接地址获取上述相关文件的电子格式文本。
七、争议及未尽事宜
本办法颁布以前,任何主体以任何形式就本次活动发布的任何文件中的规定与本办法的规定相冲突的,以本办法的规定为准。
对本办法及本次活动的《参选表格》、《参选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函》产生的任何疑义,歌曲征集办公室保留最终解释权。与本次活动有关的任何未尽事宜,均由征歌组委会进一步制定规则并进行解释。
“做文明有礼的北京人”主题歌曲征集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征歌办公室
http://ent.rbc.cn/10zt/wmbjrzg/201007/t20100714_1789683.htm
根据首都文明委《关于深入开展“做文明有礼的北京人”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为深入开展“做文明有礼的北京人”活动,由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和北京人民广播电台联合主办、北京音乐广播承办的“做文明有礼的北京人”主题歌曲征集评选活动,将从即日起开始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以宣传“做文明有礼的北京人”为主题的歌词和歌曲。
为确保征集活动的顺利进行,主办单位成立了主题歌曲征集评选委员会并下设征歌办公室。活动分为启动、征集、评选揭晓、宣传展播、主题晚会五个阶段。6月15日至8月20为歌曲征集期,8月23日开始进行初评,经过初评、复评、终评三个阶段,评选结果将在9月6日公布,届时还将再次召开新闻发布会。
此次征集活动包括社会公开征集和专业定向征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发布《征集评选办法》等相关法律文件,征集歌词作品和歌曲作品,参与者可通过邮寄、送达、上网等三种方式提交参选作品,合格的参选作品由活动主题歌征歌办公室统一整理和编号后进入评选程序。此次主办单位也对专业定向征集予以充分的重视,以激发音乐家们的创作积极性、促生优秀的音乐作品。
作品征集期间《参选表格》、《著作权协议》等文件及相关的信息,请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查询:
电话:010-85011405(周一至周五9:30~11:30/14:30~17:00)
传真:010-65155574(周一至周五9:30~11:30/14:30~17:00)
网址:http://fm974.rbc.cn点击进入活动专题
此次征集评选活动还将由著名专家组成歌词评选委员会,分初评、复评和终评阶段选出25首参选作品作为推荐作品,刊登于媒体供作曲家选择进行加工创作。
本次活动共设歌词奖10个,奖金各1万元,入围作品奖2个,奖金各2万元,主题歌奖1个,奖金5万元。
从9月6日评选结果揭晓新闻发布会直到2010年底,入围歌曲都将在北京市属媒体和各大门户网站以及城市电视、移动电视等媒体进行循环播放宣传,为大众熟悉,广泛传唱。
http://fm974.rbc.cn/dtt/201007/t20100714_60636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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