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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有奖征集“大爱镇江”主题歌曲

本文发布于2010-10-18 17:57:51,浏览1835次,好评(1个)投一票

为进一步打造“大爱镇江”城市品牌,彰显大爱之城的良好形象,营造“大爱镇江”的浓厚氛围,市文明办、市文联、市文广集团研究决定,特向社会公开征集“大爱镇江”主题歌曲。

一、征集对象

全国专业或业余词、曲作者。

二、征集内容

“大爱镇江”主题歌词、曲。

三、创作要求

1.所有应征作品均应是原创歌词、歌曲,体裁、风格、形式不限。力求歌词生动形象,旋律优美流畅,有鲜明的地域特征,易于广泛传唱。

2.诠释“大爱镇江”主题,多角度展示镇江人文底蕴丰厚、民风纯朴友善、市民充满爱心的特点,能够彰显“大爱镇江”城市特色、精神风貌和典型形象,具有感召力、亲和力和影响力。

四、活动步骤

“大爱镇江”主题歌征集活动分作词和作曲两大类进行:

1.10月16日开始,开展歌词创作和征集。参与征集的个人或团体于11月16日前提交所创作的歌词,所有应征作品纸质稿件请用A4打印。

2.11月17日——11月20日,组织歌词评选。邀请专家对应征歌词进行初评,从中评选出6首入选歌词。

3.11月21日开始,开展歌曲创作和征集。在《镇江日报》、《京江晚报》、镇江文学艺术网、名城镇江网等媒体刊登入选歌词,应征者可从中选择歌词谱曲(曲谱应以简谱或者五线谱形式提供),于12月21日前提交歌曲,请提供录音小样(可以选择卡式磁带、CD、CD-R、MD或DAT形式)。

4.12月22日——25日,组织专家对应征歌曲进行评选,评选出1首主题歌曲奖和5首主题歌曲提名奖。

评选结果将于2011年1月1日在“大爱镇江”第三届新闻人物颁奖典礼上揭晓,并在媒体上公布。

五、评奖办法

由主办方邀请音乐界知名专家和有关领导组成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评选出“大爱镇江”主题歌曲奖1首,奖金20000元(词曲作者各奖励10000元),并获荣誉证书;“大爱镇江”主题歌曲提名奖5首,每首4000元(词曲作者各奖励2000元),并获荣誉证书。参选作品在获奖后,其著作权、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归主办单位所有,署名权和一次性奖励的权利归作者所有。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有权在相关宣传推广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六、投稿须知

1.参选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其他知识产权或其他专有权利。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有参选作品恕不退稿。主办方对提交过程中作品丢失或意外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未入选、入围作品的作者,可自上述征集活动结果公布之日起自行处理。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要求。凡不符合征集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选资格。

2.应征者请将参选作品寄送市文明办综合处(地址:镇江市正东路141号,镇江市文明办综合处,邮编:212001并注明“主题歌曲”征集字样),联系电话:84421368,也可发E-mai至Zjwmb05@sina.com。请注明所有创作者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详细通联地址。

镇江市文明办
镇江市文联
镇江市文广集团
2010年10月16日

http://www.zjwy.org/wl/ShowArticle.asp?ArticleID=1483

 
地址:
 

网友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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