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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集对象
各界专业和业余歌词创作者,特别欢迎国税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踊跃投稿。
二、作品要求
1、应征作品要紧扣国税工作实际,突出行业特色、地域特征和时代精神,彰显“奉献国税、服务人民”的渭南国税核心理念。
2、歌词既要主题鲜明、积极向上,又要通俗易懂、朗朗上口;既要铿锵有力、富有激情,又要视角新颖、风格独特;要有强烈的感召力、凝聚力和表现力;要易于传唱,适合齐唱、重唱与合唱等多种形式。
3、所有应征作品必须是原创,若因作品侵权而引起的所有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已发放的奖金如数追回。
三、时间和方式
从2011年3月1日起至5月20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应征作品(一式三份),寄送渭南市国家税务局教育科(地址:渭南市朝阳大街西段7号市国税局,邮政编码:714000,联系电话:0913-2105260)。
应征者也可以电子邮件方式投稿,征集信箱为:470413558@QQ.com。
所有稿件须注明作者的真实姓名、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等。
四、评比和奖励
1、本次征集设特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优秀奖5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
2、由渭南市国家税务局聘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委会进行评选。
3、渭南市国家税务局将在获奖歌词中,通过专家评审、群众参与、组委会审定相结合的方式,确定一首最能代表渭南国税形象的作品,作为“渭南国税之歌”的歌词。
五、版权说明
1、获奖作品支付奖金后,除保留作者署名权外,其修改权、使用权(包括许可他人使用)、传播、出版等一切相关衍生权利为渭南市国家税务局所有。
2、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征集结果公布后,未采用的作品可自行处理。
3、任何投稿者根据本启事在指定时间向本局递送的应征作品及相关资料的行为,均视为接受本启事的所有条款。
4、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渭南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全面落实“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税收工作宗旨,大力营造积极向上、和谐奋进的国税文化氛围,推动渭南国税事业科学发展,渭南市国家税务局决定面向全社会征集《渭南国税之歌》歌词。
http://www.weinan.gov.cn/structure/hdjl/myzj/zj/content_247639_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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