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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县歌——“龙城水乡之歌”歌词征稿启事
位于江苏最北部的沛县,是汉朝开国皇帝刘邦的故里,素有“千古龙飞地,帝王将相乡”之美誉。县内歌风台,是刘邦当年衣锦还乡举樽宴请父老乡亲唱《大风歌》的地方。沛县东有微山湖,湖西千岛湿地,芦苇摇荡,荷花竞艳,水鸟群飞,风景秀丽。湖畔夏秋麦稻两茬,金浪翻滚,不是江南胜江南;西有大沙河,一弯绿水如画,两岸林带如廊,万亩果园,瓜果飘香。因而被誉为“龙城水乡”。沛县是全国文明县城、国家园林县城,是全国百强县之一。为更好地提高沛县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激发沛县人民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热情,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征集展现沛县“龙城水乡”内容的县歌歌词。
一、内容和要求
歌词内容主要表现沛县“刘邦故里,大汉之源,龙城水乡,生态沛县”的历史文化和地域文化特色,突出汉风沛韵,让人感受到这片土地在新的历史时期蓬勃发展的崭新景象和沛县人民高唱《大风歌》奋发图强的豪情壮志。歌词要有时代气息,富有文采,雅俗结合,适于谱曲,易于普及传唱。创作形式不限,构思角度视审美和创作风格而定。
二、征稿时间
自征集活动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4月30日(邮寄作品以当地邮戳为准)。
三、作品评选
由沛县县委宣传部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进行初选,然后将初选的作品提交国内知名词家进行审阅,最后评出等级奖项。获奖作品在沛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并在有关报刊上发表。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各6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各2000元;
佳作奖10名,颁发纪念品和获奖证书。
五、投稿须知
(一)应征作品应是新创作的未曾公开发表和演唱的作品。如有抄袭,文责自负。
(二)每人限投作品不超过3首。应征作品一律不退稿。对所有征集作品,主办单位有权进行增删取舍和再创作。
(三)歌词版权和所有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作者享有署名权;如是合作或集体创作,其署名办法由作者自行决定。
(四)投稿方式。
1、信函邮寄: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信封上请注明“沛县县歌歌词”字样,寄至江苏省沛县县委宣传部文艺科收。邮政编码:221600。联系电话:0516——89675705。
联系人:解恒宪、朱秀丽。
2、发送电子邮件:
邮箱pxxhx9528@163.com。
3、投稿人提交作品时,需提供作者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艺术简历等。
为使广大参与者了解沛县的历史、人文、风情,便于创作,请访问沛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x.gov.cn。
http://www.px.gov.cn/xxgk/zwgk/tzgg/20110305/0919539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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