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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优秀童谣(少儿歌曲)的启事
为纪念建党90周年,培养未成年人爱党爱国情感,丰富广大少年儿童的精神世界,促进他们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决定面向全省广泛开展优秀新童谣(少儿歌曲)征集评选活动。启事如下:
1、作品要求:内容健康向上,贴近未成年人实际,充满童心、童趣、童真,符合少年儿童的接受特点。要重点围绕纪念建党90周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歌颂伟大祖国、歌颂秀美家乡、歌颂幸福快乐生活等方面开展创作。形式活泼,简洁明快,朗朗上口,通俗易懂,特色鲜明,富有艺术感染力,易于传唱推广。必须以歌词配简谱的格式推荐上报,但不得以旧曲填新词,不得抄袭;每首歌时长控制在5分钟内。
2、评选办法:主办单位从征集的作品中,遴选出符合上述要求的音乐作品,推荐参加全国优秀童谣评选。凡被评为全国优秀童谣的,确定为本次征集活动的一等奖。其他遴选出来的童谣作品作为本次征集活动的入选奖。主办方将分别给予一等奖2000元、入选奖500元的稿酬,并颁发获奖证书。作品一旦获奖,其歌曲歌词的著作权归主办方享有,主办方可根据需要对入选作品作适度修改。
3、征集时间:从本启事发布之日起至4月3日止。
4.投稿方式:参与征集的作品可通过邮寄或通过邮箱发送至指定地址。作品须注明作者姓名、单位、创作时间和联系方式等。寄送地址:省文明办未成年人工作处,何霄 收;邮编:430071;电话:027-87231141;邮箱:hbwcnr@163.com。
湖北省委宣传部
湖北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湖北省教育厅
2011年3月9日
http://www.hbwmw.gov.cn/ggl/201103/t16379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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