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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华亭县旅游局关于公开征集莲花台主题歌曲的公告
为进一步宣传推广莲花台景区,集中展现华亭旅游风貌,扩大华亭对外影响力,华亭县旅游局决定面向全社会征集省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莲花台主题歌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办单位
华亭县旅游局
二、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征集,不限地域、年龄、性别、职业。
三、征集时间
2011年5月1日¬— 8月31日。
四、作品要求
1、作品主题:以歌颂省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莲花台为主题,充分表现莲花台的文化内涵、地域特色、现实风貌、人文历史,着力赞美莲花台丰厚的历史资源。
2、歌词内容:歌词应充分展现莲花台的地域风情、自然风光、历史文化和现代风貌。着力挖掘提炼出能代表莲花台形象、极具魅力的、独特的标志性闪光点。
3、音乐要求:旋律优美流畅,地域风格浓郁,艺术形象生动,感染力强,易于传唱,能充分反映出歌词所表达的思想内涵。
4、体裁要求:词曲体裁、风格、表现手法提倡多姿多彩,风格各异,独唱、重唱、合唱、齐唱等形式均可,以通俗、民族歌曲为主。作品自行命题,演唱时间最长不超过5分钟。
五、评审及奖励
征稿结束后,由华亭县旅游局邀请专家组成评委会对来稿进行初评,过程由华亭县公证处全程公证。评出入围作品15首,在华亭县电视台、政府网站、华亭旅游专网上公开播映和刊登,接受社会监督。评委会结合群众意见再对入围作品进行最终评选,评选出6首作品予以奖励。设一等奖1首,奖人民币1万元;二等奖2首,奖人民币5000元;三等奖3首,奖人民币2000元(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个人支付)。评选结果将在“华亭县人民网站”和“华亭旅游网”上公布。
六、版权归属
1、作者提交的作品及音响资料须为原创且未公开发表,不得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否则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创作者承担。
2、作者投稿即表示同意主办方对其报送作品的所有形式(包括曲谱、音响资料)拥有使用权、复制权、表演权、广播权、信息网络和媒体传播权,承办单位有权对入围作品进行加工修改。 作者享有著作权和署名权。
七、投稿须知
1、词、曲作品统一用A4纸打印报送2份,同时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要求以文本格式或JPG图片格式报送。
2、歌曲作品报送原声录音CD或MP3,并提供原始曲谱及歌词。
3、所有应征者填写莲花台主题歌曲征集填报表2份。填报表可到华亭县政府网站或华亭县旅游专网下载,网址: http://www.huating.gansu.gov.cn ;http://www.htlht.com
4、所有来稿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八、投稿截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1、投稿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31日(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投稿地址:华亭县旅游局办公室。
邮 编:744100 电子信箱:htxlvj@163.com
联系人:孔文妍 联系电话:0933-7728609
传 真:0933-7728609
http://www.plht.cn/NoticeDetail.asp?eId=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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