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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九十周年,为展示宜昌改革开放的巨大变化,反映宜昌经济建设的巨大成就,振奋宜昌精神,繁荣文艺创作;为宜昌“决战十二五,推动新跨越”,营造良好的舆论导向和文化氛围,宜昌市委宣传部、宜昌市文化局决定举办“宜昌之歌”新歌征集评选活动。
一、征集范围面向全国,专业、业余作者均可应征投稿。
二、应征内容歌颂党的领导,歌颂人民幸福生活,歌颂美好未来的新创歌曲。
三、应征要求作品应具有宜昌文化特点和具备宜昌地域音乐元素。
四、应征方式
(一)应征者可通过邮寄、传真、QQ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
(二)参评作品应提供歌谱及创作主题与表现形式阐述(500字以内)一式10份,用A4纸打印(或复印、扫描)。有条件者应提供CD或MP3格式的音响资料,以备播放和演出。
(三)同一作者报送作品不能超过3件,每件作品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四)应征作品的乐谱、CD一律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五、征集时间 2011年6月1日至2011年10月30日止(以邮戳为准)
六、作品评选
(一)本次征集评选活动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获奖作品将在2012年宜昌市春节晚会上展示。
(二)应征作品将评出一、二、三等奖,宜昌市委宣传部、宜昌市文化局颁发证书。
(三)一等奖1名10000元,二等奖2名5000元,三等奖3名2000元。
七、有关规定
(一)应征作品不得抄袭和剽窃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凡因著作权引发的纠纷,一律由应征者自行负责。
(二)应征作品及其它相关文件的真实性由应征者负责,应征者参加本次征集评选活动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由应征者自理。作者对本人的应征作品享有署名权。
(三)本次征集评选活动组委会拥有应征作品的使用权,拥有本次活动的录音、录像及以本次活动名义制作的音像制品的广播、电视播出权,拥有与本次活动相关的出版和发行权。
八、联系方式
“宜昌之歌”新歌征集评选办公室设在宜昌市文化局艺术科。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长康路34号
邮 编:443000
电 话:0717-6223990
QQ号码:401381994
联系人:刘援农 13508601533
宜昌市委宣传部
宜昌市文化局 二Ο一一年六月一日
http://news.cn3x.com.cn/content/2011-06/10/content_10352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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