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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设奖向社会征集“赣州市市歌“,征集活动自8月10日开始至9月15日结束,其中没有曲谱的歌词作品提前至8月25日止。记者从赣州市委宣传部获悉,为提升城市品位,彰显城市文化魅力,赣州市委、市政府决定现面向全国开展“赣州市市歌”征集活动。
赣州市地处江西南部,是江西最大的行政区,也是集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园林城市和中国魅力城市于一身的城市,享有世界钨都、稀土王国、世界橙乡、生态宝库等美誉。在新形势下,城市形象和城市影响力已成为城市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次,赣州市委、市政府向全国广泛开展“赣州市市歌”征集创作谱写能在全市乃至全国唱响的歌唱赣州的歌曲,讴歌赣州的巨大变化,抒发热爱赣州,建设赣州的情怀,凝聚建设创业、宜居、平安、生态、幸福赣州的力量。
作品要求能准确反映赣州厚重的文化底蕴、经济社会发展与主流人文精神;反映赣州坚持“发展为先、生态为重、创新为魂、民生为本”的理念,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速提质提效,实现发展规模、发展层次和发展水平等方面新成就、新景象。歌曲要求旋律优美动听、昂扬向上、易于传唱。
征集活动自8月10日开始,至9月15日结束,其中没有曲谱的歌词作品提前至8月25日止。活动将评出2-3首入围歌词,并以适当的形式听取广大市民的意见,然后评选出1首入选歌词。对最佳歌曲(含词、曲)奖励20000元(奖金词占50%,曲占50%);对入选曲作各奖励5000元人民币;对入选词作各奖励5000元人民币。
今年10月1日—30日期间,根据征求意见和传唱反响,赣州市政府审核确认后,提交赣州市人大常委会按有关程序报批审定,确定赣州市市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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