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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脱县委宣传部 墨脱县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征集“唱响墨脱”歌词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贯彻落实好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和林芝地委、行署关于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相关文件精神,更好的推介墨脱、宣传墨脱,展示墨脱人民在改革、发展和建设中积极向上,昂扬奋发的精神风貌,树立墨脱良好形象,丰富墨脱旅游内涵,凝聚建设小康墨脱、平安墨脱、和谐墨脱、生态墨脱的精神力量。墨脱县委宣传部、墨脱县文化局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唱响墨脱”歌词。
一、应征作品要求
“唱响墨脱”歌词要紧紧围绕“唱和谐颂歌,展墨脱魅力”这一主题,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充分展示墨脱的人文精神,突出体现墨脱独具特色的门巴、珞巴文化和独具魅力的自然风光与民俗风情等基本元素。应征作品应符合以下要求:
1、简洁生动,朴实自然。歌词能刻画和表现墨脱秀美如画的自然风光,热情淳朴的民风民俗,并具有鲜明的时代感和地域特征,富有感召力和凝聚力。
2、优美和谐,蓬勃昂扬。歌词能充分反映墨脱人民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富有强烈的感染力和亲和力。
3、篇幅适中,易于传唱。歌词语句精炼,避免冗长繁琐,便于记忆传唱,一般在200字左右。
4、富有创意,避免雷同。歌词具有墨脱地域文化元素,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
二、征集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单位和个人均可参加,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三、投稿要求
1、每件作品必须完整,并在作品的左上角标注“唱响墨脱歌词征集”字样。
2、提交作品时请注明您的姓名(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创作意图。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敬请自留底稿。
3、已发行出版的不在本次征集范围。
四、评选办法
墨脱县委宣传部、墨脱县文化局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应征作品进行公平、公正的选定,并将选定的相关作品报县委、县政府领导审定,凡被采用的作品一次性稿酬1000元;部分作品未被采用,但其作品有修改价值的,凡经县委宣传部修改采用一次性奖励500元。
五、作品权属
1、应征的歌词被确定为主题曲歌词后作者享有署名权,作者应保证作品的原创性,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它权利,同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应征者同意对任何违反前述责任所造成的第三方索赔负全部责任,并保证主办方不受损失。
2、应征者同意主办一次性支付奖金后不再支付其他报酬,作品的著作权及其一切衍生权利即归属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决定选定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演唱人选等,应征者对此无权干涉。应征者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获奖歌词如有多个作者,奖金自行协商分配。
六、截稿日期
从即日起至2012年2月29日止。
七、投稿方式、地点
投稿方式:投稿形式不限。可个人投稿,也可以集体投稿;所有应征稿件一律以书面、传真或Emial形式,并注明详细的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motuoxuanchuan@163.com
联 系 人:潘慧敏
联系电话:0894-5904313
传 真:0894-5490185
墨脱县委员会宣传部 墨脱县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
2011年12月7日
【地址: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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