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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18日,记者在贵州民族文化宫举行的"贵州省少数民族歌曲、少数民族题材影视剧本征集新闻通气会"上获悉,"黔岭歌飞"贵州省首届少数民族歌曲创作作品、贵州省少数民族影视文学剧本征集活动正式启动。特等奖获得者将分别获得5万元、10万元的奖励。
据了解,这次征集活动是为了保护传承、发展和创新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对外交流,推动社会各界对贵州的深入了解,进一步激发起贵州各族人民热爱贵州、建设贵州的热情,进一步挖掘和弘扬贵州多姿多彩的民族文化,推动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构筑贵州人的"精神高地"而举行的。
据介绍,本次"黔岭歌飞"贵州省少数民族歌曲创作作品征集大赛由省民委、省文化厅、省文联主办,省音乐家协会、省民族歌舞团、贵州民族大学音乐舞蹈学院承办,办公室设在贵州省音乐家协会。参赛的作品必须是取材我省世居少数民族的民歌或民间音乐进行新创作的作品,具有民族性、艺术性、时尚性和流行性。每位作者作品限报2首(含2首),歌曲须有录音小样,每首作品时长不超过5分钟。作品须提交歌谱1式8份,歌谱以简谱形式提供(统一用A4纸打印),要求谱写清晰,1份署名7份隐去作者姓名。参赛作品必须为2010年以后新创作的作品,不包括曾经在其他全国、全省性比赛中获奖或展演过的作品。
此次大赛设置了丰厚的奖品,其中特等奖1名,奖金为5万元,优秀奖10首,各奖励1万元。征集时间从即日起至2012年12月30日。作品寄至贵阳市科学路66号贵州省音乐家协会,"黔岭歌飞"贵州首届少数民族歌曲创作作品征集办公室,邮编550002,电话(传真):(0851)5823711,邮箱:28581297@qq.com,联系人:杨乾江。
贵州少数民族影视文学剧本征集活动由省民委与省作协联合举办,向全国展开征集,所征集的剧本必须具有原创性。作品应深刻反映贵州少数民族的历史与现实,着力塑造人物性格,揭示人物命运,力求表现出大格局、大气象。所征集的作品为特等奖1部,优秀奖10部,每部不少于10万字。选中特等奖作品的主创作家需与"贵州少数民族文学剧本征集组织委员会"签订创作扶持协议,明确责权利关系。"贵州少数民族影视文学剧本征集组织委员会"会为特等奖主创专家提供10万元的补贴,帮扶其前期采风、收集资料等,组织专家为初稿审读,提出针对性修改意见;组织专家跟踪审读,最终资助公开出版。参选作品中评出的10部优秀作品,每部给予1万元奖励。
为做好本次影视文学剧本的征集工作,我省专门设立了"贵州省少数民族影视文学剧本征集组织委员会"、"贵州少数民族影视文学剧本评审委员会"、"贵州少数民族影视文学剧本征集办公室",负责征集有关的工作。征集时间从即日起至2012年2月30日,作品须以邮寄方式寄至贵州省作家协会,并附上作者简历,注明联系地址、邮编、电话、电子邮箱。邮寄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科学路66号省作家协会,邮编:550002,联系人:周霞、杨智元,联系电话:(0851)5815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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