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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万安文化品位,彰显地方人文特色,在全力打造“工业强县、水电大县、旅游新县”的进程中,进一步动员全县人民万众一心谋发展、齐心协力奔小康,特开展主题形象歌词公开征集并制作歌曲MTV活动。有意参加者请登录万安县政务网了解详细情况。活动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时间
歌词征集:3日3日起至5月3日止。征集时间截止后,将由相关专家组成评委会进行初评和终评。初评评出入围作品6个,终评评出等级奖。
二、征集对象:面向全国
三、作品要求
歌词:体现万安地域和历史文化特色,突出万安湖及其两岸美丽风光,主题鲜明、特色突出、时代感强、立意深刻,词句生动、短小精悍、深入浅出、易懂易记、雅俗共赏,易于谱曲、易于传唱,风格不限。
参评:每位作者限一首作品,A4纸打印,一式二份,一份写有名字,一份无名字;应征作品须为原创作品,附参赛作者情况介绍及500字左右的创意说明,简述作品构思及意义。邮箱投稿均以WORD格式发送,标题为四号黑体字,正文为小四号宋体字。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一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两名: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三名:奖金各1000元。
所有获奖者均颁发证书。一等奖作品,将聘请著名作曲家谱曲,并邀请知名歌手进行演唱,制作成MTV,作者享有署名权。各奖项如没有达标作品,将空缺。获奖作品均将在媒体上刊播公告。
五、投稿方式
可用信函(截止日以当地邮戳为准)、电子邮件、现场投稿等方式。
投稿地址:江西省万安县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邮编:343800
联系人:郭志锋、肖蓉
联系电话:(0796)5701065
邮箱:gzf0917@sina.com
六、相关说明
1.本次征集活动由万安县文广新局组织实施,成立专家评审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评选出获选作品。
2.作者享有署名权和获得一次性报酬的权利;获奖作品的著作权(署名权除外)归征集方所有,征集方享有修改和使用的权利。
3.所有应征稿件概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4.凡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获奖作品,一经查实,由主办单位取消其参赛资格,追回已发奖金,由侵权者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5.作品一旦参与征集,即表示参赛者自愿认同上述所有条款。
6.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万安县文广新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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