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目前没有时间可以管理点评,所以于2009年12月19日暂停点评功能!
中国宜春•明月山月亮文化节已成功举办了两届,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为进一步打响月亮文化品牌,做靓月亮之都标识,彰显月亮文化节特色,让月亮文化引领宜春走向世界,经’2009中国宜春•明月山第三届月亮文化节暨经贸活动周组委会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集“中国宜春•明月山月亮文化节节歌”。节歌一经确定,将于第四届(2010年)月亮文化节正式启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品要求
1、作品要突出月亮文化与明月山相结合这一主题,彰显月亮文化节的丰富内涵,渲染明月山的山、泉、禅、农,词曲须和谐一致地展示情月相融、泉月相映、禅月相通、农月相趣,人月共欢的情景和意蕴;作品力求优美动听、悦耳达情、词曲相谐、易于传唱,注重思想性与艺术性的结合、时代特点与地域文化的结合;作品可采取多种形式,独唱、对唱、合唱、小组唱等均可。
2、作品词曲应同时创作,组委会不接受单独的词作品或曲作品。
3、应征作品应为未发表过的原创作品。
二、投稿要求
1、投稿作品要求制作有歌手演唱音乐演奏的录音小样(格式为CD、Mp3、wma均可),并用A4纸打印或工整抄写词曲文案两份,曲谱采用简谱记谱法。
2、投稿人须完整保留原始文件,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
3、应征作品须附投稿人情况简介(包括真实姓名、笔名或艺名、单位职务、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获奖简历和身份证号码)。
4、投稿以邮寄或发电子邮件方式均可。投稿地址:宜春市委办公室第三届月亮文化节组委会综合协调部。邮编:336000(信封上注明月亮文化节节歌应征稿件)。联系人:杨鹏飞。电话:0795—3221683,
邮箱:117444345@.qqcom。
5、投稿截止时间:2009年12月31日(以收到稿件为准)。
三、评选时间和评选方式
1. 2010年1至2月期间进行。
2. 采用专家评审后报组委会审定的方式进行评选。
四、奖项设置
1、优秀奖1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
2、入围奖5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
3、以上奖励均为税前金额,对优秀奖、入围奖均由组委会颁发奖金和证书,并同时在“月亮之都”网站(http://www.ylzd.net)、宜春新闻网(http://www.newsyc.com)、宜春信息港(http://www.yc.jx.cn)、中国宜春网(http://www.yichun.gov.cn)等网站公布获奖者姓名、作品。
五、特别声明
1、投稿作品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评资格,所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负。
2、投稿者寄送的有关资料、稿件等概不退还。
3、作品一经入选,其发布、出版、收藏和使用权归’2009中国宜春•明月山第三届月亮文化节暨经贸活动周组委会所有,作者享有组委会指定的署名权,组委会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方式和使用方式。组委会有对作品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力。
4、凡投稿者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
5、本公告解释权属于中国宜春•明月山月亮文化节组委会。
’2009中国宜春•明月山第三届月亮文化节暨经贸活动周组委会
二○○九年六月十八日
http://www.newsyc.com/xwzx/ycxw/bdxw/2009_6_19/42895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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