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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之歌”是司法所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继承发扬司法所建设优良传统,建设高品位的司法所文化,增强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激发使命感和责任感,经研究决定,开展“司法所之歌”歌词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所有关心、支持司法所建设发展的各界人士。
二、征集时间
从2009年12月15日起至2010年2月28日止。
三、歌词要求
1、简洁凝炼,朗朗上口。篇幅适中,易学易记,适合广泛传唱。
2、既彰显深厚的司法所文化特色,又具有鲜明的时代精神。朝气蓬勃,催人奋发,有感召力。
四、投稿要求
1、以打印稿为准,或以电子邮件方式投稿。
2、来稿请注明详细的姓名、地址和联系电话。
3、征集作品无论采用与否,恕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五、投稿方式
1、邮递地址:浙江省海宁市行政中心5号楼海宁市司法局办公室,邮编:314400,联系人:孙宇、徐晓安,电话:0573-87288952。
2、电子信箱:hnsfj @haining.gov.cn。
六、知识产权
歌词应为未公开发表过的作品。作品一经采用,著作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归我局所有,作者享有署名权。应征作品如涉及抄袭或其它侵权行为,由应征作品提供者承担一切责任。
七、稿件评选
对符合要求的稿件,我局将组织省、市文学、音乐和司法行政等专家进行评选,并作出最终评定。
八、奖励办法
本次征集活动为有奖征集,设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1000元;入围奖不少于10名,各奖价值400元的奖品一份。
海宁市司法局
2009年12月15
http://60.190.128.98/templet/default/ShowArticle.jsp?id=53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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