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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千年蔡伦造纸术的创新文化资源煥发异彩,打造“蔡伦竹海”旅游文化品牌,营造社会进步、发展的和谐氛围,进一步促进耒阳市经济发展,为此,湖南省耒阳市委、市政府举办湖南耒阳“蔡伦竹海”主题歌词征集大赛。
一.举办单位:中共耒阳市委、耒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共耒阳市委宣传部红网
媒体宣传:湖南日报潇湘晨报湖南卫视湖南经视湖南电台综合频道等
二.征集对象
诚邀全国专业、业余词作者以及热心者参与。
三.作品要求
1、具有时代感。作品围绕蔡伦造纸术和耒阳竹海元素,彰显蔡伦竹海主题,既昭古人又示来者的丰富内涵。
2、作品体裁、形式、风格不限,力求感染力强、朗朗上口、悦耳达情、易于传唱,注重思想性与艺术性的结合、时代特点与湖湘文化的结合。
3、应征作品应为未发表过的原创作品。
为了使参与者了解蔡伦竹海背景资料,请浏览中国耒阳网等网站。
四.投稿要求
1、投稿作品须附投稿人情况简介(包括姓名、单位职务、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投稿以邮寄或发电子邮件方式均可。邮寄的歌词作品须用A4纸,每位作者提交作品不超过3首。
2.投稿单位:湖南耒阳“蔡伦竹海”主题歌词征集大赛组委会
信件投稿地址:湖南省衡阳耒阳市旅游局
邮编:421800
联系人:石东申(局长)
网络投稿邮箱:cailunzhuhai@163.com
3、截稿时间:2010年3月30日。
五.评选时间和评选方式
1、网络投票:2009年12月15日至2010年3月30日
网络投票占总分45%。
2、专家评选:2010年4月15日至4月25日。
组织专家评审占总分55%。
3、评选终审:耒阳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人根据网络投票和专家评选,最后终审。
4、2010年5月颁奖。
六.奖项设置
1、特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20000元。
2、优秀奖2名各奖励人民币8000元。
3、入围奖8名,各奖励人民币800元。
4、获奖者税金由获奖者自行缴纳。
5、获奖结果在红网等主流媒体公布。
七.活动说明:
1、投稿作品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一经发现侵权作品,将取消其参评资格,所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负。
2、投稿者寄送的有关资料、稿件等概不退还。
3、获奖作品的奖金为耒阳市人民政府向获奖者支付的报酬。获奖作品著作权归耒阳市人民政府永久所有,以后使用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作者享有组委会指定的署名权,组委会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方式和使用方式。组委会有对作品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力。
4、凡投稿者均被视为认可本说明。
5、此次征集活动,耒阳市人民政府拥有最终解释权。
http://tax.rednet.cn/c/2009/12/23/187718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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