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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彰显湘西州神奇的山水风光,突出厚重的历史文化和浓郁的民族风情,宣传推介湘西州旅游景区的特色形象,特向全社会征集湘西旅游总体形象以及重点景区广告用语。
一、征集景区
凤凰古城景区、凤凰南方长城景区、凤凰奇梁洞景区、凤凰山江苗寨景区、吉首德夯景区、吉首乾州古城景区、永顺猛洞河景区、永顺芙蓉镇景区、永顺不二门景区、永顺小溪景区、永顺老司城景区、永顺红色塔卧景区、古丈坐龙峡景区、古丈红石林景区、古丈栖凤湖景区、古丈高望界景区、花垣边城茶峒景区、龙山秦城里耶景区、龙山乌龙山大峡谷景区、龙山惹巴拉景区、保靖酉水风光带、保靖吕洞山景区、泸溪沅水风光带、浦市古镇等景区。
二、征集要求
1、应征作品必须是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和未曾以任何方式公开。
2、语言精炼大气,言简意赅,能充分体现湘西州旅游文化内涵和景区特色,具有强烈的感染力。
3、对所提出的景区广告用语的涵义,要附有明确的解释和说明。
三、征集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以寄出邮戳为准)。
四、提交说明
1、应征稿件要求用A4纸,二号黑体字打印。
2、投稿人提交作品时需另页(A4纸)详细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联系方式、邮政编码等。
3、提交作品时同一景区旅游广告用语每人不超过3条。
五、参与方式
1、应征作品一律采用邮寄方式投稿,请在函件上注明“湘西自治州旅游总体形象及重点景区广告用语征集”字样。
2、地址:湘西自治州旅游局办公室,邮编:416000,联系电话:0743-8223683。
六、评选方式及奖励办法
1、湘西州旅游局将以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专家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本次征集活动将评选出入围作品若干条,给予每条200元奖励,在入围作品中再评选出采用作品,给予每条2000元奖励,同时颁发获奖证书。
2、评选结果通过《团结报》和湘西自治州旅游政务网向社会公布,网址:http://www.xiangxily.com/。
七、特别声明
1、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等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负责,主办方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并以此公告视同完成告知义务。
2、州旅游局拥有对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可根据需要对作品进行加工修改。
3、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投稿件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4、凡投稿人均被视为同意本征集启事所有条款。
5、本活动解释权归湘西州旅游局。
湘西自治州旅游局
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http://zw.xiangxily.com/html/sww/zwgk/2010/0823/6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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