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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发掘抚顺旅游的内涵和精髓,充分展示其特色和优势,打造城市旅游品牌,提升抚顺的知名度和吸引力,现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抚顺城市旅游广告语。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作品的要求和标准:
1、充分体现抚顺旅游各种元素,聚焦抚顺地方特色和丰富的旅游资源;
2、充分反映抚顺旅游的形象特色和深刻内涵,体现抚顺旅游鲜明特点和个性;
3、要有时代气息,反映旅游需求的热点、主流和趋势;
4、具有较强震撼力、感染力、号召力、吸引力、亲和力及较强的广告宣传效果;
5、要求语言通俗易懂,文字精炼,富于美感,琅琅上口,易于记忆,文字一般不超过10个字,适于旅游广告宣传需要。
6、投稿作品必须符合的国家法律法规,并附有创意内涵的文字解读(500字至1000字左右)。
二、投稿截止日期:
自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4月30日止。
三、评选及奖励办法:
1、本次征集活动将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由市评委会对征集到的广告语稿件进行认真筛选和论证,并对作者给予奖励。
奖项设置:
入选奖1名:奖励现金30000元
提名奖3名:奖励现金5000元
入围奖5名:奖励现金1000元
(如获奖作品有多名原创作者,奖金由作者均分;以上所有奖金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付)。
2、评选结果将于2011年五月末公布。
四、参与方式:
参选作品可通过信件邮寄至:辽宁省抚顺市政府大楼302室抚顺市旅游局促进与联络处。
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广告语征集”字样(邮编:11300)。也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fslyggy@163.com。
投稿人应注明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
五、特别声明:
1、征集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2、抚顺市人民政府对获奖作品有使用权,根据需要有权对作品进行加工修改;
3、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无论采用与否,所投稿件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4、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抚顺城市旅游广告语征集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5、如需了解抚顺旅游详细信息,请登录抚顺旅游网:www.fstour.gov.cn;
联系人:辽宁省抚顺市旅游局促进与联络处 张国舟 刘光宇
电话:0413-7500529/7500730
抚顺城市旅游广告语征集活动领导小组
二〇一一年三月五日
http://travel.people.com.cn/GB/140624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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