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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精神是一座城市的灵魂,是展示城市形象、引领城市发展的一面旗帜。为迎接吉首市建市30周年,进一步增强吉首文化软实力,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提高城市竞争力和影响力,动员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城市品牌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吉首“城市精神”表述语有奖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吉首“城市精神”表述语。
二、应征作品要求
1、吉首“城市精神”表述语要准确反映吉首市历史人文特色和城市特征,充分展示吉首人民积极向上的进取精神和奋发有为的时代风貌。
2、表述语要文字精练,定位准确,特色鲜明,便于传播和普及。
3、应征作品须附创意说明,简述作品构思及意义,字数控制在16字以内。
4、来稿应注明作者姓名、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来稿不退还。
三、征集方式
1、市内外社会各界人士、广大市民可以将应征作品通过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直接送达吉首市委宣传部。地址:吉首市委宣传部办公室(吉首市乾州新区市政大楼A楼11楼1106办公室),邮编416000,(信封请注明方案征集)。邮箱地址:jsxww2011@sina.com。联系人:田琳。联系电话:(0743)8521206。
四、评选方法
1、在州、市各大媒体、网络发布消息,广泛宣传,征集意见,收集汇总吉首“城市精神”表述语作品。
2、组织专家学者评审,选出5条表述语入围,分别奖励800元;对热心参与的市民,设参与奖10名,分别奖励200元,抽奖确定中奖者。
3、将入围作品面向社会公布,请市民投票,征求意见建议,讨论完善,设市民投票奖20名,分别奖励200元,抽奖确定中奖者。
4、报市委、市人民政府审定。最终确定的吉首城市精神表述语以新闻发布会的形式,面向社会公布。
五、作品征集截止日期
自本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3月15日结束。
六、相关说明
1、吉首城市精神表述语获奖作品的所有权、修改权和解释权均归本次活动主办单位所有。获奖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作品方案采纳内容超过50%以上,作者享有联合署名权,采纳内容达到100%,作者享有独立署名权。
2、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对于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参赛者,一经查实,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
3、作品一旦参与征集,即表示参赛者自愿认同上述所有条款。
4、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七、候选表述语(供参考)
现初步拟定10条吉首“城市精神”候选表述语,供市民参考,并欢迎市民另外提出其他新的表述语。
1、亲山崇文,和谐创新;
2、亲山崇文,仰善尚新;
3、亲山崇文,诚朴担当;
4、亲山崇文,豁达忠义;
5、亲山崇文,厚德重义;
6、包容创新,亲山崇文;
7、执着、豁达、诚朴、和睦;
8、性若山,怀若谷,气若兰。
9、信若山,善若水,怀若谷,气若兰。
10、质朴担当,追寻希望与梦想。
吉首市城市精神征集办公室
2012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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