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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集时间
1、作品提交:2013年7月1日—2013年7月31日 , 参赛作者通过E-mail邮箱(1298168012@qq.com或kmhzzs@126.com)进行投稿。
2、作品初选:2013年8月1日—2013年8月10日 ,由资深评委老师评选出13幅优秀作品,并从中选出3幅最佳方案备选。
3、作品复选:2013年8月11日—2013年8月30日,由主办方及评委老师根据优化后的3幅最佳方案中评定出【最佳方案奖】及【优秀方案奖】,最佳方案奖获得者的作品即为“第十四届中国梅花腊梅展览会”的吉祥物,其余2幅为备选作品,入选优秀方案奖。
4、结果公示:2013年9月1日
二、作品要求
1、不限定具体形象,但必须符合昆明地域特点,符合黑龙潭公园代表昆明市政府举办“第十四届中国梅花腊梅展览会”的正面公众形象;具备健康、活泼、时尚,同时体现折射出梅花的贵重与高洁气质。
2、参赛作者需绘制吉祥物的三视图(含:正面、正侧、背面),并为该吉祥物设计三个或三个以上能表现该形象特色的动作,并取名。
3、提交作品必须使用设计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地址,同时附注作品详细的设计与创作理念。投稿中须注明:"本作品确系本人创作"字样,并签名。
4、E-MAIL提交:设计作品以高清图像JPG格式提交,单个文件大小在1M-3M之间。
5、 参赛作者须保留300dpi可用于开发的作品源文件,在获奖后向“第十四届中国梅花腊梅展览会”组委会提供源文件,并签署相应的《著作权转让协议》。
6、如多人合作,需征得所有合作者同意,并标明所有合作者姓名。同一用户名可上传多组不同参赛作品。
三、作品版权要求
1、参选作品不得违反我国法律法规;
2、参选作品应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属于公开作品。
3、参选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威胁国家间睦邻友好关系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
4、参选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利或其他权利,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所有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并保证我公园的权益不因参选者侵权行为受到损害。
5、对所有入围作品拥有修改权。
6、中奖者有义务根据“第十四届中国梅花腊梅展览会”组委会评审意见,修改、完善设计稿,并按要求提供完善详细的设计方案;或配合“第十四届中国梅花腊梅展览会”组委会指定的要求修改、完善其方案。四、奖项设置:
1、最佳方案奖(1名):5000 RMB现金(税前)+ 荣誉证书
2、优秀方案奖(2名):1000 RMB现金(税前)+ 荣誉证书
3、特别纪念奖(10名):100 RMB现金(税前)+ 荣誉证书
4、公园鼓励奖(10名):精美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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