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ee789有奖征集网
 

古蔺县旅游宣传口号有奖征集活动

本文发布于2010-07-28 23:48:22,浏览1812次,好评(1个)投一票

为加强古蔺旅游品牌建设,进一步提升古蔺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树立古蔺旅游新形象,强力推动古蔺旅游发展新突破,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有奖征集古蔺旅游宣传口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面向全国作者广泛征集。

二、征集标准

1、作品要立足古蔺实际,充分反映古蔺地域特色和旅游形象特征,具有较强的震撼力、号召力、亲和力和吸引力;

2、主题鲜明、文字精练,易读、易识、易记,朗朗上口,一般不超过15个字; 

3、参赛作品应为原创,且不与国内目前已使用的口号相重复。 

三、投稿方式 

1、参赛稿件可通过网络、传真或邮政渠道投稿。来稿请注明作者的工作单位、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等,将电子文档发送电子邮件到glxxwk@163.com,也可将纸质材料发送传真或邮寄交到古蔺县委宣传部(地址:古蔺县古蔺镇府前街,邮政编码:646500,传真电话:7222838,联系人:易鹏飞);

2、作者需提交形象口号内容及解释;

3、截稿日期:2010年10月31日。 

四、评选办法及奖项设置

1、古蔺县委宣传部将征集到的稿件按照送达时间顺序(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电子邮件以发送时间为准,纸质稿件以交到古蔺县委宣传部新闻科的时间为准)详细、准确地编号登记,并在《新古蔺》、古蔺电视台、古蔺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古蔺县党政网等媒体和网站上公布。 
2、主办单位届时将组织由相关专家、旅游业界代表组成的评委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认真评选,评出:入围奖5件,奖金1000元/件;三等奖3件,奖金2000元/件;二等奖2件,奖金5000元/件;一等奖1件,奖金10000元/件(如无一等奖入选,则空缺)
五、相关事宜
1、根据《著作权法》规定,凡获奖应征作品,投稿人须承诺其作品的著作权全部归主办单位所有; 
2、凡获奖应征作品须为原创,投稿人享有完全著作权,无侵犯他人著作权行为,因作品侵权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3、主办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对获奖和征集作品作任何形式的修改,无须征得应征者的同意; 
4、获奖作品如遇雷同,以先收到者为准; 
5、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古蔺县委宣传部。 

古蔺县委宣传部

2010年7月28日

 
地址:
 

网友点评

 

因为目前没有时间可以管理点评,所以于2009年12月19日暂停点评功能!

 

随机推荐

专题与标签

本分类排行榜:

本分类好评榜:

全站随机推荐

© 2005-2020 free789免费中心 | Power by Free789 v18 | 联系我们 | 关于本站
如何访问 | 广告服务 | 免责声明 | 版权声明 闽公网安备 35052402000110号
GMT +8, 2024-04-30 14:39:30, Processed in 51ms 闽ICP备12008353号-2
本站程序和风格皆由站长飕飕然100%原创制作,谢绝模仿,违者必究。
本站页面兼容几乎所有主流浏览器,您可根据自己的喜好选择浏览器。
原名『全球免费中心』,于2013年6月16日改名为『free789免费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