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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是鄂尔多斯撤盟设市10周年,也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为进一步提升鄂尔多斯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增强全体市民的自豪感,提升城市品牌形象,共建美好家园。根据鄂尔多斯城市品牌文化研究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由鄂尔多斯城市品牌文化研究推广中心面向社会征集鄂尔多斯城市品牌主题宣传口号,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面向全国广泛征集。
二、征集标准
(一)内涵要求
1、能彰显鄂尔多斯独特的民族、地域、文化与人文特质;
2、体现时代特征魅力和城市发展。
(二)形式要求
1、宣传口号要主题鲜明、寓意深远、朗朗上口;
2、容易传播,具有感染性和影响性,能够提升鄂尔多斯人的认同感;
3、要高度概括、凝炼生动,作品一般不超过12个字(含),创意突出者可放宽至14个字(含);
3、要求附带简明扼要的创作理念说明,不超过500字。
三、征集方式
1、信函投稿:来信来函请寄至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党政大楼A座1013室,邮编:017000(信封右上角请标明“鄂尔多斯城市品牌主题宣传口号征集”字样);
2、电子邮箱投稿:请将内容发送至ordoscis@163.com(主题中请标明“鄂尔多斯城市品牌主题宣传口号征集”字样);
3、联系方式:18248142476(李月)
0477-8580821(李锋)
0477-8588641(闫泓录)
四、征集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至2011年6月30日为止(以邮戳或电子邮箱收到日期为准)。
五、评选方式及奖励
1、评选方式
投稿截止后,主办方将邀请国内外专家成立鄂尔多斯城市品牌主题宣传口号评审委员会,对参选的作品进行评审。入选的稿件及获奖者名单将在《鄂尔多斯日报》、鄂尔多斯文明网上公示。
2、奖项设置
最佳创意奖1名,奖励20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优秀创意奖3名,各奖励5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入围创意奖10名,各奖励1000元。
3、奖励方式
所有奖金均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行缴纳。
六、知识产权说明
1、应征作品应为未公开发表过的作品,应征作品一经采用,作品的著作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归主办方所有。
2、作品概不退稿,请作者自行留底。应征作品如涉及抄袭或其他侵权行为,均由作品提供者承担一切责任,与本征集单位无关。
七、其他事项
1、此次活动不收报名费;
2、投稿作品相同者,以先投稿者为先(依据投递当地邮戳时间或电子邮件收到时间排序);
3、投稿人需提供本人信息,包括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如无联系方式或个人信息不清,视为自动放弃领奖机会;
4、活动主办方保留对此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5、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鄂尔多斯市委宣传部
鄂尔多斯城市品牌文化研究推广中心
2010年5月31日
http://www.ordos.gov.cn/xxgk/tggs/201106/t20110602_3153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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