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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螺沟旅游宣传口号和新标识公开征集活动

本文发布于2012-06-04 21:35:58,浏览2898次,好评(0个)投一票

为全面推介海螺沟景区的历史文化、迷人的山水魅力、独特的自然人文景观,提升海螺沟景区品位, 扩大景区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促进景区旅游招商开发,做强做大海螺沟旅游产业,推进景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有奖征集海螺沟景区旅游营销宣传口号和景区LOGO,征集细则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12年6月1日—2012年9月1日(以邮戳或发送邮件时间为准)。

二、征集基本要求

(一)景区旅游营销宣传口号

1、景区旅游宣传营销口号要充分体现景区的特点,主题深刻,用语精炼、耐人品味、易记上口,富有感染力,字数在15字以内。

2、旅游营销宣传口号文字释义(1000字以内)

(二)景区LOGO

1、LOGO图案简洁、富有个性、主题鲜明、具有极强的广告宣传效果和视觉冲击力。

2、LOGO易于识别,图形符号功能强,更具表现海螺沟景区的的幅度与深度。

3、LOGO内涵丰富,喻示海螺沟景区独特的旅游资源,强化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

4、LOGO创意新颖、符合游客对海螺沟景区的心理期望和视觉需求。

5、LOGO延展性强、能构成海螺沟景区未来VI发展的基本要素。

6、征稿标准及格式:

(1)、LOGO为彩色稿,并标注标准色标值。

(2)、LOGO搭配中文英文不限。

(3)、设计尺寸:A4纸为标准。

(4)、电子文件精度不低于300Dpi,格式为 JPEG.

(5)、适合单色或彩色印刷。

7、LOGO设计理念的文字释义(1000字以内,包含LOGO图案中使用的颜色、形体、结构等视觉元素的文字释义)。

三、评选步骤

1、初评时间:2012年9月1日—2012年9月15日为初评阶段。分别评选出入围作品各5名,并在网上公示,入围作品奖励价值3000元的精美礼品一份。

2、终评时间:2012年9月15日—2012年9月30日为终评阶段,获奖名单将在景区官网上进行公示。

奖励办法

1、一等奖 二名(每项各一名) 奖励人民币5万元/名

二等奖 二名(每项各一名) 奖励人民币3万元/名

三等奖 二名(每项各一名) 奖励人民币1万元/名

2、参与网上微博活动进行奖励。

海螺沟景区的官方腾讯微博,全程参与此项活动,并对积极参与的粉丝进行奖励。(活动规则和奖品设置请收听海螺沟景区官方腾讯微博)。

四、参赛作品说明

1、参赛作品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属于公开作品。参赛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或其他权利,如有著作权纠纷,由提供者自行负责。

2、稿件请注明作者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并在信函上注明“海螺沟景区旅游营销宣传口号或景区LOGO征集”字样。所有来稿一律不退,作者自留原稿。

3、景区LOGO稿件同时制作成电子文案,发送至指定邮箱。

4、应征作品一旦被录用,即视为应征者已将应征作品著作权转让给了海螺沟景区管理局,奖金、奖品视为稿酬,不再另付稿酬。

5、海螺沟景区管理局对征集结果有决定权,此次征集活动中的最终解释权归海螺沟景区管理局。

6、所有参赛入围作品由景区管理局永久保存,作品版权属海螺沟景区管理局所有。

7、要了解海螺沟景区详细情况请登www.hailuogou.com查询。

五、联系方式

稿件寄送:四川省甘孜州海螺沟景区管理局营销处

电子邮箱:syj@hailuogou.com

联系人:刘敏、曹龙武

电话:0836——3266203

传真:0836——3266203

邮编:626102

 
地址:http://cd.qq.com/a/20120529/000204.htm
 

网友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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