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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9月9日,国家图书馆将迎来她的百年华诞,这既是国家图书馆的盛典,也将是全国图书馆界的一次盛会。近百年来,国家图书馆秉承弘扬文明、传播知识、服务社会的理念,在传承中华民族文化遗产、提高民族素质、推动社会进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宣传百年国图历史、扩大国家图书馆的影响,国家图书馆将开展系列庆祝活动。随着馆庆工作的全面展开,百年馆庆筹备办公室面向全社会征集宣传口号。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创作要求
1. 百年馆庆宣传口号要充分体现国家图书馆特色,有较强的震撼力、号召力、亲和力,口号要鲜明独特,具有感染力和宣传效果。
2. 宣传口号要求:主题深刻、文字精炼、简洁明快,响亮有力,易记上口,便于翻译。
二、投稿要求
1. 应征口号必须是作者原创,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
2. 投稿者须把口号的创作理念和含义作简要介绍及说明,并在来稿中注明“姓名、单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
3. 作者请自留底稿,恕不退稿。
三、截稿时间
截稿日期为2009年1月31日,以当日邮戳为准。
四、提交方式
1. 电子邮件提交:bngq@nlc.gov.cn,发送后需电话确认;
2. 邮寄提交: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3号国家图书馆 百年馆庆筹备办公室 (邮编:100081);
3. 传真提交:010-88545434;
4. 以上三种方式均需要注明“百年馆庆宣传口号征集活动”;
5. 联系电话:88544289,88545113
五、评选方法及奖项
1. 国家图书馆百年馆庆筹备办公室先对应征口号来稿进行初评,评出入围作品20名;
2. 成立“国家图书馆百年馆庆宣传口号评审委员会”,对入围作品进行评选,并评选出3-5个宣传口号;
3. 宣传口号最终结果将于2009年2月举行的国家图书馆百年馆庆新闻发布会上公布。
4. 本次活动设入围奖、入选奖两项:
1) 入围奖20名,每名奖金100元或等值奖品;
2) 入选奖3-5名,每名奖金500元或等值奖品
六、其他相关事宜
本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国家图书馆百年馆庆筹备办公室,被采用的宣传口号发布与使用权属国家图书馆百年馆庆组委会。
如需了解国家图书馆相关信息可登陆国家图书馆网站www.nlc.gov.cn获取。
国家图书馆
二○○九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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