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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范儿”内蒙古文联融媒体作品征集活动

本文发布于2022-08-23 23:39:01,浏览1236次,好评(0个)投一票
“文艺范儿”内蒙古文联融媒体作品征集启事
为热情讴歌新时代我区各族人民的幸福生活,全方位展示内蒙古文学艺术发展风貌,内蒙古文联决定开展融媒体作品征集、评选及展播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文艺范儿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内蒙古网络文艺传播中心
 
三、融媒体作品内容
1、宣传内蒙古文学艺术作品,且作品具备以下条件:
(1)获省(区)级及以上奖项。
(2)至少在省(区)级及以上文化出版单位刊载、出版、展演、展出。
2、宣传内蒙古籍文学艺术工作者,应具备如下条件:
(1)获得国家级奖项的文学艺术家。
(2)自治区级“德艺双馨”文学艺术工作者。
(3)在省(区)级及以上文化出版单位刊载、出版、展演、展出作品的文艺工作者。
3、宣传内蒙古文联各项文艺活动,且活动应具备如下条件:
(1)活动创意新颖,文艺导向鲜明,内容具有时效性。
(2)制作设计严谨,结构简约明快,表达清晰准确。
 
四、技术要求
(一)视频要求
1、视频规格:
①视频格式MP4,编码H.264,画面不带LOGO。
②横屏视频:分辨率1920*1080,画幅16:9
③竖屏视频:分辨率1080*1920,画幅9:16
要求画面和声音良好,能够流畅播放,无广告,无片头栏目包装。
视频时长:
视频时长25分钟以内。
3、字幕要求:
视频作品须使用通用语言的全文字幕。非通用语言作品,须使用通用语言字幕。
(二)图文要求
1、类型范围:
①文艺评论
②人物故事
③图片故事
④漫画故事
⑤优秀传统文化
⑥其他文艺热点动态、话题
图文形式要求:
①图片和文字均须为原创。深度报道、人物故事、各种文学写作字数不超过1000字,配图原则上不少于3张;图片故事类不少于10张图片。
②图片(不得是转载图片,不压缩图片像素等)不超过10MB,像素在600dpi以上,适合新媒体推送。
③格式:文字用Word文档,图片用JPEG、JPG格式,打包形成RAR或ZIP压缩文件,图片可对构图和白平衡、色温色调等基本信息进行调节,但不得使用滤镜。
 
五、征集要求
1、所有投稿作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文化部关于网络音乐和管理的若干意见》的相关法律和规定,如有违反以上法律法规、指导意见的作品,主办单位将取消其参加活动的资格,并予以通报。
2、摄影类作品篇幅不限,彩色、黑白不限,谢绝电脑创意作品,不得对画面内容进行任何增加或删减,纸质实物照片须经扫描或翻拍转为电子图片文件后再行投稿;并需同时提供500字以内简介。
3、只收取电子文件,谢绝一稿多投。
4、本次征集活动一律不退稿。
 
六、征稿时间
通知即日起开始征集,2022年10月28日截止征集。
 
七、投稿方式
请投稿人务必按要求分类投稿,错投,或投稿邮件过期,均按照无效投稿处理。
注意:
所有投稿人务必将投稿视频作品(以作品名命名文件)和《“文艺范儿”内蒙古文联融媒体作品征集、评选及展播活动登记表》上传至本人百度网盘,以“我的分享”方式将生成分享链接和提取码,并准确、完整地发至唯一指定投稿邮箱nmgwenyixmt@163.com。投稿邮件“主题”统一格式:融媒体征稿+作品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百度网盘链接分享“有效期”务必设置为“永久”,以防投稿不成功。
2、投稿人须完整、准确填写《“文艺范儿”内蒙古文联融媒体作品征集登记表》。
 
八、作品使用
投稿作品均默认许可内蒙古网络文艺传播中心首发在内蒙古文艺公众号、客户端、互联网各类注册内蒙古文艺等新媒体平台推发展播,或刊载于内蒙古文联所属报纸、期刊以及文化活动的宣传材料中。
投稿作品以内蒙古文艺官方媒体平台推发展播为采用确认,内蒙古网络传播中心将依作品类别发放作者稿酬。内蒙古网络传播中心有权在作品著作权保护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进行宣传展示,即被视为作者已同意内蒙古网络传播中心及其被许可人拥有作品的使用权(著作权仍由原作者拥有),以上使用权仅用于内蒙古文联所属内蒙古文艺官方平台的展播和公益宣传。(如用于其他用途,均另行告知)
 
九、稿酬和创作补贴
1、内蒙古网络传播中心按选用作品类别支付作者稿酬:视频为主作品每个300元,图文为主作品200元。
2、优秀融媒体作品评选:对本次活动内采用的投稿作品将按其在“内蒙古文艺”微信公众号上的点赞数量进行排名;点赞量在5000以上的作品,可进入“热门阅读TOP10排行榜”;在2022年12月31日活动结束时,最终榜单上的前10名作品的作者,将在稿酬以外获得由主办方发放的5000元创作补贴。同时获得主办方颁发的“年度优秀融媒体登榜证书”。
3.所有投稿文字、图片、段视频作品主办方将留存,不予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备份。
4.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内蒙古网络文艺传播中心所有。
 
内蒙古文联网络文艺传播中心
2022年4月27日
 
地址:http://www.imflac.org.cn/notify/1753.html
 

网友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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