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目前没有时间可以管理点评,所以于2009年12月19日暂停点评功能!
洞头县第四届运动会已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定于今年6月至10月份举行。为把本届运动会办成隆重、热烈、精彩、和谐、节俭、圆满的体育盛会,充分体现“全民全运,和谐洞头”的原则,扩大运动会的宣传,突出四运会的鲜明主题,推动我县体育事业的蓬勃开展,特对洞头县第四届运动会“会旗、会徽、吉祥物”进行征集。
一、内容与要求
内容:会旗、会徽、吉祥物
要求:会旗和会徽要求体现洞头地方特色和地理标志。会旗名称为“洞头县第四届运动会会旗”,创作者必须将旗底设为单色,旗面为彩色图形设计,但色彩不得超过5色;会徽要重点突出“洞头县第四届运动会”、“2011”、“洞头”三大要素;吉祥物的图案则力求构思新颖、造型简洁、色彩明快、活泼可爱、具有亲和力,体现时代感和艺术性。
二、征集范围
征集范围不限,在社会各界人士中征集。
三、评审和奖励
由洞头县第四届运动会组委会、洞头县美术工作者协会等单位的有关领导和专家、分别组成会旗、会徽、吉祥物评审组进行评选。
1.会旗设采用奖1名,奖金1500元;优秀作品奖3名,奖金各300元。
2.会徽设采用奖1名,奖金1500元;优秀作品奖3名,奖金各300元。
3.吉祥物设采用奖1名,奖金1500元;优秀作品奖3名,奖金各300元。
会旗、会徽、吉祥物的评选获奖者,均颁发荣誉证书,并向社会公布。
四、收件时间、地点
收件时间:2011年5月25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收件地址:洞头县北岙镇县前路12号,洞头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局。
邮编:325700
电子信箱:dtwtj@163.com
联系电话:(0577)63482381
联系人:汪秀旭
五、有关说明
1.参选作品要求原创,且此前从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
2.所有稿件和方案均不退稿,请自留底稿。
3.所有作品须附:作品创作说明、作者姓名、详细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
4.所有参选作品的电子文件均须通过电子邮件发至信箱:dtwtj@163.com,并注明“县运会参选作品”。
5.所有参选作品一经采用,其所有权和使用权及与作品相关的解释权均归洞头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局。
洞头县第四届运动会组织委员会
二○一一年五月六日
因为目前没有时间可以管理点评,所以于2009年12月19日暂停点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