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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祖庙百年大修工艺纪念品造型设计方案征集大赛

本文发布于2009-10-25 23:58:32,浏览1739次,好评(0个)投一票

  佛山祖庙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相传始建于北宋元丰年间(1078—1085),曾毁于元末,明洪武五年(1372)重建,1451年被景泰皇帝敕封为灵应祠。祖庙主体建筑群沿南北中轴线排列,依次为万福台、灵应牌坊、锦香池、钟鼓楼、三门、前殿、正殿和庆真楼。布局呈三进院落四合院式;1958年成为广东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6年升级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为佛山新八景和广东省十个著名旅游示范景区之一。佛山祖庙每年接待海内外游客一百余万人次。
  祖庙集明、清两代优秀古建筑和当地木雕、砖雕、石雕、陶塑、灰塑、铸造等民间艺术品于一体,素有“古祠艺宫”之美誉,曾被国际友人赞誉为“东方民间艺术之宫”,是最具代表性的岭南建筑之一。自明朝洪武五年(公元1372年)祖庙重建以来,已历经了多次修缮。历次修缮均有佛山当地各行各业融资捐助赠品。在距今已有一百一十年的光绪二十五年(公元1899年)全面修缮时,就有本地著名中成药店铺“阮时和堂”捐奉的“灵应祠狮钮盖铜鼎炉”、由信士谢铎出资请佛山著名铸造店号“协成”设计制造的“夔龙蝉翼纹三足铜鼎”、有银行“如意堂”敬奉的“李元霸伏龙驹漆金木雕神案”等多件器物,现仍展陈于祖庙正殿、前殿。这些器物历经百余年后,均已成为国家弥足珍贵的一、二、三级文物。这对佛山的历史、经济、文化、艺术发展的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实物依据。
  2007年11月,历时约3年的佛山祖庙百年大修工程已正式动工,这对建设佛山文化名城,构建和谐佛山,增强海内外佛山人的认同感和凝聚力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为了以实物承载历史,佛山祖庙秉承先贤为子孙后代留下弥足珍贵的实物资料,面向全国举办佛山祖庙百年大修工艺纪念品造型设计方案征集大赛。

  征集赛元素

  ◆ 征 稿 时 间: 2009年10月20日----12月10日
  ◆ 结果公布时间:12月30日
  ◆ 举 办 单 位:佛山祖庙修缮办公室、佛山市祖庙文物管理所
  ◆ 支持媒体:中国文物报/中国文化报/南方日报/广州日报/羊城晚报/佛山日报/南方都市报/南方电视台/佛山电视台/佛山电台

  征集赛内容

  ◆ 铜、铁金属铸造艺术品
  ◆ 木雕、玉雕艺术品
  ◆ 陶瓷艺术品

  以上三类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及入选作品四个档次,参赛作品主题要求贴近佛山祖庙文化内涵,适合于祖庙古建群内使用。有关佛山祖庙的信息资料可登陆“佛山祖庙网站”查询,同时还可查询了解往届祖庙全面修缮由各行各业、个人信士融资捐赠的文物精品。

  获奖作品后续安排

  ◆ 凡获奖作品可由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个人信士认定捐赠。
  ◆ 凡认定的捐赠品均作为本次全面修缮的收藏品,要求工艺精美,具有收藏的历史文化价值和艺术价值。
  ◆ 凡认定的捐赠品均需刻有捐赠者、制作者及本次全面修缮的铭文。
  ◆ 所有捐赠品均在佛山祖庙网站用于网上展览。
  ◆ 所有捐赠品的安放位置由佛山市祖庙文物管理所根据需要决定。

大赛实施细则

  为了祖庙百年大修工艺纪念品造型设计方案征集大赛规范、有序、顺利进行,大赛组委会根据《文物保护法》的相关条例及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比赛细则。

  一、大赛宗旨

  参赛作品须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反映爱国主义精神,否则,大赛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二、大赛主题

  围绕佛山祖庙全面修缮,贴近佛山祖庙文化内涵,适合于祖庙古建筑群内使用。

  三、时间安排

  1、征稿时间:2009年10月20日开始接收稿件,2009年12月10日截稿,邮寄作品均以作品寄出的邮戳时间为准。
  2、整理稿件: 11月 20 日— 12 月10 日
  3、评审时间: 12 月 10 日— 12 月 30日
  4、获奖名单将于 2009年12月30日予以公布。

  四、奖项设置

  各类设:
  一等奖(1名)—— 5000元
  二等奖(2名)—— 3000元
  三等奖(3名)—— 1000元
  入围奖(5-10名)—— 300元

  注:
  1)同一参赛者不同作品可分别在不同组参赛。
  2)由专家评审委员会最终评审出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
  3)评委会可根据实际情况,有权建议组委会适当调整奖项及名额。调整情况由组委会及时于佛山祖庙网站公布。

  五、参赛对象

  1、省内外各艺术设计机构和个人以及在读设计类高校学生、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年龄不限。
  2、要求作者随参赛作品提供相关学历证明复印件或者学生证复印件。
  3、在投稿的同时需提供每件作品的简单介绍、拟参评奖项及详细的参赛主创人员个人资料(包括姓名、国籍、性别、有效证件号码、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件等)。

  六、参赛作品规定

  1、所有作品必须原创,集体创作作品参赛需征得主创人员的同意。所有参赛作品都将通过网络媒体公示。严禁抄袭、摹仿、拷贝他人的作品,一旦查出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对赛事造成恶劣影响的,组委会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每件参赛作品需填写一张参赛报名表,每件作品只能拟参评一个奖项。报名表可于佛山祖庙文物管理所网站下载,复制有效。其内容包括:作品名称、作者姓名、性别、省籍、有效证件号码、联系电话、电子邮件、通信地址和拟参评奖项等。每份作品须连同报名表一起邮寄到组委会指定地点或直接送达组委会。
  3、无论是通过网络上传、邮寄到组委会指定地点还是直接送达组委会,刻录数据光盘,都需符合标准文件夹形式,即:每件作品需和相应的报名表置于同一文件夹目录下,文件夹与参赛作品的名称同名。
  4、参赛者需在规定日期前,将参赛作品网络上传、邮寄到组委会指定地点或直接送达组委会,且注明联络方式。对于联络方式未注明或者有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参赛者本人承担。组委会在收到参赛者邮寄作品之前,作品如发生任何意外,由参赛者本人承担责任。
  5、所有作品原则上不予退回。
  6、参赛者填交参赛报名表后,将被视为接受《大赛细则》各项条款。
  7、参赛的平面作品的纸张规格不得小于A3打印纸,TIFF、PSD(须合并图层)、JPEG等格式均可,分辨率不得低于300dpi。请将电子版的平面作品(纯手绘作品除外)与报名表一起按照标准文件夹形式,电子版发E-mail:fszumiao@126.com,打印稿可寄: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21号。邮寄作品打印稿者,请将参赛作品与相应报名表的A4规格打印稿一并寄往组委会指定地点或者直接送达大赛组委会。平面作品打印稿背后须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通信地址等内容。作品打印件视同原作,但不接收复印件和照片。
  8、作品制作规范
  ①参赛作品表现手法可采用3D造型渲染等,使用软件不限,建议使用Pro\E、UG、solidwork、3Dmax、caxa等软件。
  ②参赛作品版面尺寸统一为A3纸彩色打印,提供至少3张不同角度彩色效果图,从多方位展现作品。
  ③要求创意说明书,明确表达自己的设计思维、作品独特之处,尽量规范,美观。
  ④参赛作品保存在电子文档,包含TIFF\PSD\JPEG格式均可保存的效果图、产品造型的创意说明书。
  9、采用何种软件制作请注明。设计作品外形主要部位请说明意念。可以对作品进行渲染编辑处理,增强造型效果。

  七、法律事项

  1、所有参赛者必须是参赛作品的合法拥有者,具有著作版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获奖作品及入围作品的版权和著作权由作者享有。大赛期间,组委会有权在媒体上展示,展播参赛作品。祖庙文物管理所有权将其中优秀作品结集出版或制作成纪念品出售。
  3、如果作者不在报名表上作任何说明,组委会将有权将其作品或部分作品作为本次大赛宣传出版的内容。
  4、大赛不承担任何邮寄方式参赛稿在邮寄过程中的丢失责任。
  5、凡是提交报名表的参赛者将被视为无条件接受大赛组委会制定的规章制度。
  6、参赛者在本次比赛过程时间段外,用该作品参加另一同类比赛或相关商业活动不受本组委会限制,但由此可能产生的与其它比赛组织者或有关机构的规定造成冲突而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7、凡获奖作品不得参加其它类型的比赛。

  八、组委会地址及联系方式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21号
  直接送达作品的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
  电话:0757-82309040
  E-mail:fszumiao@126.com
  祖庙百年大修工艺纪念品造型设计方案征集大赛网站:www.fszumiao.com www.fshuangfeihong.com

  九、组委会指定作品邮寄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21号
    佛山市祖庙文管理所陈列保管研究部
    邮编:528000
    电话:0757-82309040
    联系人:陈先生、严小姐、何先生

  十、评奖相关事项

  1、对于参赛者的参赛作品,由评审组审议,经过两轮评选后,决定最终名次。
  2、评奖过程将在公证处的监督下进行。

  十一、颁奖

  1、颁奖典礼及新闻发布会由佛山市祖庙文物管理所统一举办。
  2、组委会将邀请部分进入复赛的选手作为嘉宾参加颁奖典礼,食宿旅费自理。
  3、因故无法前来领奖的省内、外获奖者,可授权他人代为领奖。
  4、获奖者将获得由大赛组委会颁发的奖金和荣誉证书。
  5、在获奖者的本人同意下,组委会将安排媒体专访机会。

  十二、作品使用

  1、组委会有权将大赛获奖作品及部分入围作品汇编成为本次大赛作品集,并安排铸造、雕刻和烧制,作为佛山市祖庙文物管理所收藏陈展之用或制作成纪念品出售。

  十三、附则

  1、本比赛细则及所涉及的其他规定由大赛组委会通过祖庙百年大修工艺纪念品造型设计方案征集大赛网站发布,网址:www.fszumiao.com www.fshuangfeihong.com
  2、本比赛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本比赛细则最终解释权归祖庙百年大修工艺纪念品造型设计方案征集大赛组委会所有。

                                    佛山市祖庙文物管理所
                                      2009年9月11日
http://www.fszumiao.com/wbkx/display.asp?id=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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