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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结合4月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我局举办税收宣传漫画有奖征集活动,欢迎市民参加。活动事宜如下:
一、活动对象
本次活动设成年组和中小学生组两个组别,分别向社会(含大专及以上院校学生)和中小学生(含中等职业院校学生)征集作品并分别评奖。
二、创作主题
紧扣税收宣传月“税收·发展·民生”主题,传播税收法制理念,可宣传税收促进发展、改善民生的意义与作用,反映税收优惠措施的支持发展和惠民成效,宣传普及公民依法纳税、税务人员依法征税以及征纳双方权利义务等。
三、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应为原创,并且是未发表过的新作。作品可采用手工绘画或电脑制作,尺寸为A3,电子件分辨率不得低于300dpi;形式为单幅或四格,黑白、彩色不限。作品表现手法不限,歌颂、幽默、讽刺、科幻、寓意、夸张、对比均可,要求主题鲜明、积极健康、内涵丰富、时代感强,具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
四、参赛办法
作品可采用纸质件或电子件报送,征集日期截至5月20日(以邮戳或发送邮件时间为准)。纸质件请寄:中山市兴中道55号中山市国家税务局办公室(收);电子件须采用jpg格式,发送至:zsguoshuiju@zsmail.com。
请作者在信封上(或电子邮件标题中)注明“税收漫画征集”字样,并在作品背面右下角(或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和身份证号码(或学生证号码)等信息,参加中小学生组的还须注明“中小学生组”字样及所在学校、班级,凡未注明的将纳入成年组评奖。来稿一律不退。
五、奖项设置
成年组和中小学生组各设以下奖项: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8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500元;优秀奖10名,奖金各200元。
六、其他事宜
活动结果将通过《中山日报》和中山国税网站公布。
对于获奖作品,我局拥有其永久使用权,可将参赛作品进行展示和传播,不另付稿酬,作品一经报送,将被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定。
中山市国家税务局
二○一○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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