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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红色诗歌书法大赛征稿启事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为迎接和庆祝建党九十华诞,弘扬和发展中国书法艺术,展示红色诗歌文化的独特魅力,由辽宁省文联、中共抚顺市委、抚顺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辽宁省红色诗歌书法大赛”,于2011年5月在“雷锋精神发祥地”——抚顺市举办,大赛现向全省征稿。
一、主办单位
辽宁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共抚顺市委
抚顺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辽宁省书法家协会
中共抚顺市委宣传部
抚顺市总工会
抚顺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三、征稿要求
1、征稿对象
凡年满18周岁以上的辽宁籍书法家、书法爱好者均可投稿。
2、作品内容
围绕以弘扬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包括被广大人民群众广为传颂的中华民族经典佳作)为内容的优秀诗、词、联、赋。
3、作品尺寸及要求
书法作品尺寸在6尺以内,以竖式为宜,草书、篆书、篆刻作品请附释文。篆刻作品在12方以内,附边款2-4方,请粘贴在规格为4尺或6尺对开的宣纸印屏上。
所有投稿作品请勿装裱,用铅笔在作品背面下边缘工整注明作者姓名、年龄和所在市名称,另外一律用A4打印纸或16K信笺纸工整写清作者姓名、年龄、性别、详细通讯地址、邮编、电话。
4、投稿数量
每位作者投稿件数不限,不收参评费。
5、作品归属权
主办单位对来稿拥有一切版权(展览、出版、收藏等),来稿不退,凡投稿者均视为确认上述规定。
四、征稿时间
从启事刊登之日起至2011年4月20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五、奖励办法及标准
主办方将邀请国内著名书法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参赛作品进行初评、复评和终评。大赛评出入展作品300件。奖励标准为:
一等奖3名,每人奖人民币10000元;
二等奖5名,每人奖人民币5000元;
三等奖10名,每人奖人民币3000元;
提名奖30名,每人奖人民币1000元。
同时,组委会向入展、获奖作者颁发证书,并邀请获奖作者参加颁奖仪式。
六、寄稿地址
来稿请寄至辽宁省抚顺市文联红色诗歌书法大赛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李 岩 0413-2860200
邮 编:113008
七、颁奖仪式及展览时间
2011年5月下旬。
辽宁省红色诗歌书法大赛组委会
2011年3月16日
http://fushun.nen.com.cn/74874572893061120/20110316/24312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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