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目前没有时间可以管理点评,所以于2009年12月19日暂停点评功能!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精神,深入开展“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高县)”主题教育活动,迎接全国第23个土地宣传日的到来,推进国土资源文化建设,营造更加有利于保护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舆论氛围,根据县委《关于在全县广泛开展“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高县)”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高委发〔2013〕12号)和高县县委宣传部、高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2013年国土资源宣传教育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高委宣〔2013〕46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国土资源宣传文艺作品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稿主题
国土资源宣传文艺作品是国土资源工作特色和国土资源文化的高度凝练,应以国土资源工作长期以来,在对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管理、认识和对经济社会建设发展的贡献等实践活动中形成的独具特色的物质成果和精神成果为主题进行创作,展示国土资源工作深刻内涵和广大国土资源干部职工“敢于担当、敢于碰硬、敢于创新”的精神风貌。
二、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高县县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高县国土资源局
高县司法局
高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体育局
三、活动时间
2013年6月5日—8月30日。其中作品征集时间为:2013年6月5日—8月20日(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作品评选时间为:2013年8月20日—8月30日。
四、作品征集范围
(一)书画类:含书法、美术、摄影等。
(二)艺术类:含文学作品、歌曲、舞蹈、小品、相声等。
(三)影视作品类:含公益广告、DV、动漫、视频等。
五、作品要求
(一)书画类作品。
重点描绘我县国土资源工作在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民生项目建设等方面所取得的成果。作品表现形式、尺寸不限,可以形成某种形式的系列作品。要求作品具有一定的艺术特色,并能有所创新。
(二)艺术类作品。
1.文学作品:结合活动主题进行文学创作,体裁不限,以报告文学、诗歌、散文、演讲稿为主。要求文字优美、构思巧妙,雅俗共赏。
2.小品: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向上,形式新颖独特。时间限制在10分钟以内。
3.相声:内容健康、格调高雅、通俗幽默、主题鲜明。时间限制在15分钟以内。
4.歌曲、舞蹈:曲调旋律优美,歌词健康活泼,舞蹈形式新颖,动作流畅,服饰妆容搭配协调,器乐演奏风格突出,舞台表现力强。时间限制在5分钟以内。
坚持以“原创”为主导的原则,贴近主题,贴近生活。鼓励广大作者自编、自导、自演。
(三)影视类作品。
围绕“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高县)”主题教育活动和“珍惜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主题,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艺术感染力,能够反映我县落实最严格的国土资源管理制度的工作情况和在“保护资源、保障发展”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先进事迹。可以为视频公益广告、平面公益广告、DV、动漫、视频等,作品要求原创,主题明确、内容健康、形式新颖、具有浓郁的时代气息、符合活动主题,作品名称自拟,需附有对该作品的说明。动态作品:播放时间不超过10分钟,作品必须为光盘载体,并保证清晰度;静态作品:必须为纸质或光盘载体。
六、投稿方式
参赛作品一式两份,应征者须将作品邮寄至高县国土资源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高县庆符镇兴盛路县政府办公大楼二楼,邮编:645150),或通过征集活动专用邮箱(353766014@qq.com)发送电子邮件,邮件中应包含应征者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及应征作品内容等信息,也可以将纸质作品直接投稿到高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联系人:李德琼,联系电话:5418661)。
本次征集活动不收报名费、评审费。作品原则上不退稿,请自留底稿。
七、应征作品的评选和奖励
主、承办单位将组织相关协会、专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征集作品分类进行评选,最终分类评选出书画类、艺术类、影视类作品一等奖各一名,奖金各3000元;二等奖各二名,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各三名,奖金各1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八、获奖作品使用范围
(一)本次征集的作品主要用于“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高县)”主题教育活动和国土资源宣传教育活动,不作商业用途,不另支付稿酬。主办单位拥有作品版权和在相关活动中的使用权,具有展览展示、出版宣传作品等权利。
(二)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承办单位,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特此公告
高县县委宣传部 高县国土资源局
高县司法局 高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体育局
2013年6月14日
因为目前没有时间可以管理点评,所以于2009年12月19日暂停点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