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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旅游景区(点)故事有奖征文启事
为深入挖掘仁寿境内旅游景区(点)美丽神奇的故事,丰富全县旅游文化内涵,提升仁寿旅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仁寿县将开展旅游景区(点)故事有奖征文活动。
一、征集要求
1.征稿内容:仁寿境内旅游景区(点)故事。
2.征稿要求:涉及吃、住、行、游、购、娱等旅游要素的历史掌故、人物传闻、动植物奇说、民间工艺趣事、民俗风情、地名来历等故事皆可;编撰的故事作品必须是未公开出版和发表的,可以自创新编故事,也可以老故事新编,可附相关图片;每则故事字数不限。
3.截止日期:2012年11月24日。
二、评选办法
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进行评定,评审结果将在媒体上公布。
三、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另设入围奖若干名。
四、宣传推广
1.参赛作品将在仁寿县电视台、眉山日报仁寿版、今日仁寿网和仁寿旅游网播出、刊登。
2.获奖作品择优选送参加眉山市旅游景区(点)故事有奖评比活动。
3.获奖作品择优编排成文艺节目,参加眉山市汇报演出。
4.获奖作品择优选入《眉山市旅游景区(点)故事新编》,并公开出版发行。
5.县旅游局将选择获奖故事所在乡镇申报《远方的家?北纬30°?中国行》拍摄计划。
6.获奖作品及景区(点)将在仁寿县电视台《美丽乡村》栏目展播。
五、有关事宜
1.稿件一律用A4纸打印,并交电子文档。稿件上必须写明作者姓名和联系方式。
2.应征作品一经采用,其所有权和使用权归主办方所有。作品如有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责任由应征者自负。
3.联系方式
仁寿县旅游事业局:028-36203160
电 子 邮 箱:112769769@qq.com
联 系 人:谢 丹 15983330652
仁寿县旅游事业局
201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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