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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展示田黄丰富的山水生态、人文资源和近年来经济社会等各方面取得的新成果,从不同层次和不同角度亮出田黄的文化生态名片,全方位多角度地推动“平安、生态、富裕、和谐”田黄建设。特举办“四季乡村、最美田黄”文学、摄影创作大赛活动。
一、参赛对象
面向市内外文学、摄影爱好者,征集反映田黄镇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生态文明建设情况的文学、摄影作品。
二、举办单位
邹城市委外宣办、邹城市新闻中心、田黄镇党委政府联合主办;
市广播电视台、市文联、市摄影家协会、市作家协会协办。
三、创作内容
反映田黄丰富的山水人文资源,反映“平安田黄、生态田黄、富裕田黄、和谐田黄”建设的成就,反映田黄的历史烟云,反映田黄的现代风韵。主题鲜明,内容丰富。
四、时间安排
2013年3月至2014年1月。
(一)2013年3月-2014年1月,欢迎邹城市内外文学、摄影爱好者来田黄采风创作。
(二)在《新邹城》开设专栏,刊登参赛作品。
(三)2014年2月中旬,由主办方、知名作家、知名摄影家组成专家评审团,评出获奖作品。2014年2月下旬,举办获奖作品展,并结集成册。
五、比赛要求
(一)所有参评作品须于2014年1月30日前报送田黄镇宣传办(以主办单位收到作品时间为准)。联系人:郝国栋;联系电话:5779925;手机:13863771887,电子邮箱:thzzzb@163.com。
(二)参赛文学作品必须是本人原创,诗歌、散文、小说、词赋等文体不限。参赛摄影作品不拘作品风格和表现形式,可以是单幅作品也可以是主题系列,可利用相关软件进行图片尺寸、对比和色彩的调整、裁剪,不可进行电脑合成处理、多重曝光处理,不得加入边框、水纹、签名等影响评选的后期效果。
(三)参赛作品必须如实填写作品信息,作者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包括电话、通讯地址、邮编等)。
(四)参赛作品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负责。
(五)主办方拥有参赛作品的使用权,所有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将其用于本次活动展览及今后非商业性的宣传活动,如开展网络宣传、展览、图册、媒体报道等。主办方不再另付稿酬,但保留作者署名权。
(六)本次比赛所有参赛作品不收参赛费,不退稿,请参赛者注意备份原始作品。
七、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按文学、摄影两类分别设奖,各设一等奖1名,奖金各2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1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500元;优秀奖若干名,奖金各200元。
邹城市委外宣办
邹城市新闻中心
田黄镇委员会
田黄镇人民政府
2013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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