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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江举行“我爱故乡的杨梅” 有奖征文活动
一、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合江县第二届生态杨梅节组委会
承方单位:合江县作家协会
二、时间安排
(一)征稿时间:从2016年5月5日起至2016年7月31日截止
(二)评审时间:2016年8月
三、作品要求
(一)所有投稿作品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以“品梅▪览胜▪赏风光▪享佳肴为主线,围绕合江县第二届生态杨梅节,通过文学艺术的形式,展现福宝古镇、生态杨梅及秀丽的山水风光。
(二)体裁不限,散文、小说、诗歌等均可(散文、小说字数要求在800字以上,3600字以内),要富有时代特色,具有艺术魅力、感染力。
(三)参加本次活动的作品必须是原创,不得抄袭、剽窃,应确认拥有著作权及其他相关权利,并保证不侵犯任何人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等。如有违反,取消参赛资格,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己承担。已在各类报刊公开发表过的作品,以及在其他征文活动中已经获奖的作品不得再参加本次征文。
(四)合江县第二届生态杨梅节组委会办公室对参赛作品享有使用、展出、修改、拍摄和刊播的权利,无需支付费用。
(五)凡提交作品参赛者,即视为接受比赛规定的各项条款。
四、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一等奖奖金各1000元,二等奖奖金各500元,三等奖奖金各300元;获奖名单在合江通迅等县内媒体发布并颁发获奖证书;均在2016年《少岷》第3期刊发。
五、投稿方式
(一)参赛作品投稿电子邮箱: 110853039@qq.com,作品请以附件发送(电子邮件“文件名”上请注明“我爱故乡的杨梅”主题征文比赛稿件字样并注明作者详细通信地址、真实姓名、作者简介、联系电话。)
(二)投稿咨询电话:0830-522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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